集鎮規劃無序 違法建房佔地幾近失控
- 發佈時間:2015-04-21 01:00:1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多個農村地區走訪看到,一些地方的新農村集中居住區,成排的房屋外墻上整齊劃一地刷上了黃色塗料,遠遠望去就像軍隊營房,不僅沒了農村的味道,也不符合農村生産的就近性和便利性,喪失了農村的田野風情,也缺乏建築美感;還有些地方則直接數棟高樓拔地而起,被強迫洗腳上樓後的農民抱怨,雞鴨豬羊沒地方養了,農田耕作離不開的農活器具沒地方放置了,到農田幹活走的路更遠了,生活生産反而沒有以前方便了。
“我國城市化歷經30多年快速發展,當前到了重視縣以下規劃問題時候了。”合肥市廬陽區區長黃衛東説。
合肥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編研所副所長吳亞偉認為,當前的規劃業界和政府職能部門,只要談及規劃,普遍是針對城市,對集鎮農村的規劃理念、實際操作經驗等都比較匱乏,縣以下的集鎮農村層面長期得不到應有重視,要麼沒規劃,要麼是比較普遍的對城市規劃的生搬硬套。
當前鄉鎮農村地區土地浪費問題突出。安徽省副省長陳樹隆説,從1996到2009年,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了1200萬人,但是農村建設用地不減反增,同時期增加了163萬畝。如此反差鮮明的數字,從一個側面顯示出集鎮農村地區的土地使用效率極低的問題。他在基層調研發現,阜陽、亳州、宿州等皖北平原地區的集鎮和村莊都毫無規劃,在基本農田範圍內隨意建房的情況極為普遍。其中有地方政府規劃缺失的問題,也有農民規劃意識淡薄的問題,也有國家宏觀政策的原因。
農民被迫違法佔地
在皖北等地,由於缺乏整體規劃,在一些集鎮或者村莊的周邊,沿著道路建房、佔用耕地的情況比較常見,這種“夾心餅”式的房屋佈局不僅浪費土地,而且由於狹長形,電網、水網等基礎設施配套也成本較高。
記者發現,縣以下規劃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集鎮農村建房違法佔地普遍,農民“被逼違法”。從事規劃工作13年多的霍山縣國土局副局長余曉春介紹,農村建房違法佔地情況基本處於失控狀態。法規落實環節遭遇腸梗阻,比如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但農民向哪個部門申請報批等可具操作性的環節缺乏明確規定,這使得農民即使想申請報批也不知道該去找誰。事實上,即使農民提了申請,地方政府也不會批准,因為政府普遍傾向於把土地指標用於工業項目發展經濟,比如霍山縣一年土地指標150畝,而全縣需要土地兩三千畝,土地資源極為稀缺,政府自己用都不夠,不管法規層面還是落實,都等於是在逼著農民違法佔地。
尤其是在霍山縣這樣的山區,農民不能在山上毀林,不能佔用河道建房,還要避開地質災害區,全村範圍內能建房的地塊可能只有地勢平坦但數量稀少的農田所在地。同時,如果走報批程式,徵地報批費大概是4萬多元一畝,農民在自家田地建房還繳費,自然不會主動報批,就偷偷建房,被發現了就強建。
二是規劃長期缺失與規劃導向特色缺失並存。一些地方連鎮域規劃所需的地形測繪圖都沒有,鎮域規劃更是無從談起。陜西省延安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郝生富説,在全國範圍而言,不能簡單地建立在美麗鄉村層面上。做好鎮域規劃工作的最突出問題,就是關於城鄉規劃的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雖然城鄉規劃法有這個規定,但從來沒有落實保障,沒有辦法顧及鎮域。“現在啟動鎮域規劃已經很遲了,這是一個國家生産力水準比較低的表現。”他説。
還有一些地方一哄而上批量生産搞規劃。安徽省一名縣規劃局局長説,一些地方對鄉鎮規劃予以考核評比,一時間各地小城鎮規劃大批量生産、一哄而上,比數量、拼速度,使得規划水平較差。大多數鄉鎮規劃,都存在過於重視鎮區和村莊規劃而忽略全域統籌、關注建設用地規模擴大而忽視內涵提升、關注資源開發利用而忽視生態環境保護、關注物質空間佈局而忽視歷史文化傳承等問題,在建設用地佈局上較為粗放,在城鎮風貌上對地域文化的發掘和自然資源的利用不夠。例如,一些地方的縣政府以紅頭文件形式下發,大搞不顧城鎮實際的“行政規劃”。
運動式規劃不可取
小城鎮建設不能貪大求全。郝生富認為,要根據不同的資源稟賦、人口、環境等因素,每個鎮規模能發展多大,是這些因素共同決定的,比如一個鄉鎮規劃10萬人,必須要考慮周邊各村的總人口、集鎮現有人口、集鎮向周邊的輻射距離和能力等,如果把握考慮不充分容易造成浪費。
小城鎮規劃重點應改善人居環境。郝生富認為,鎮域規劃要能服務好周邊地區需求,必須有學校等基礎設施在一定範圍內可以共用,比如兩公里左右步行不能超過半小時,要堅持公共基礎服務帶動人口聚集,編制規劃時要注重公共服務的公平分配。
“好的小城鎮規劃怎麼編?評判一個規劃的標準,應該呼應當地生活生産方式。”霍山縣住建局局長陳世宏建議,集鎮鄉村規劃要順地形、順民意、倡服務、重環境,就像皖南的西遞宏村,很多年沿襲下來,水系暢通,環境優美,是農村地區規劃的經典範例。
小城鎮規劃編制套用照搬城市規劃問題亟待扭轉。安徽省住建廳村鎮處處長鄒桂武認為,目前我國關於小城鎮規劃編制的技術標準與規範不完善,小城鎮規劃編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套用城市規劃標準,不能體現小城鎮的特點,導致規劃適用性不強。
“建議國家儘快制定相關標準,或是鼓勵省級制定地方標準或技術導則,滿足各地小城鎮發展的階段性和區域性要求,提升規劃的科學性和適用性。”鄒桂武説。
專家認為,從長遠發展看,農村人口減少,同時為之服務的鄉鎮數量減少將是城鎮化的必然結果。隨著發展,一部分小城鎮將與城市緊密聯繫、互動發展,成為有機整體;一部分小城鎮將發展壯大,逐步轉型為小城市;而一部分小城鎮將沉澱在廣大農村地域中,回歸為社區或中心村。建議國家應要求地方政府根據小城鎮不同的發展方向確定相應的規劃編制要求,不能一刀切,搞運動式的規劃編制,重點要加強有可能發展成為小城市的鎮的規劃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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