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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專利有價值 “垃圾”標簽須慎貼

  • 發佈時間:2015-04-20 05:46:18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連續四年居世界首位,穩坐冠軍寶座,但與此同時,缺乏戰略性專利、核心專利,也是我國專利現階段的突出特徵和主要矛盾。因此,有人用“減法”簡單地得出我國數量龐大的專利中很大比例都是毫無價值的“垃圾專利”和“泡沫專利”的結論,還把這個比例估計得很高,進而對我國近年來專利快速增長的成就和意義産生質疑。

  有些專利沒有直接轉化實現價值,有的沒有經過實質審查,有人把這些專利都扔到“垃圾桶”裏,還有人認為數量第一但品質不是第一,就一定是“泡沫”氾濫。這樣的看法很大程度上是對專利和專利制度了解不夠造成的。

  智慧財産權制度是一種複雜的“遊戲規則”,專利的價值不都是通過實施、轉讓、許可等方式體現的,如果因此認為專利沒有轉化、沒有産生價值,那對專利運用的理解就太過低端了。有的專利在申請時就沒打算實施,而是專門用來消耗對手成本,或者作防禦性申請的,有的甚至取得後就“雪藏”起來,為的是不讓對手使用。專利不僅是攻擊的“矛”,也是防禦的“盾”,專利需要通過組合來佈局,而這一切都要服從於企業的整體商業策略。就像“專利大戶”中興通訊所言:“智慧財産權無關道德,而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商業工具。從商業利益而言,我們每個專利都有價值,沒有‘垃圾’。”此話不假,專利申請特別是國際專利申請,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在美國申請一項專利至少要花數萬美元,而在歐洲或日本,這個數字更高,同時維持專利有效也需要不菲的花費。企業怎麼會斥鉅資申請和維持“垃圾”?

  實際上,專利制度在鼓勵創新的同時,還有促進技術資訊傳播的功能。實際上,投入生産應用的專利永遠是少數,即使是發達國家也是如此。技術發明就是個試錯過程,沒有投入生産的專利通過資訊擴散,等於標示出了“此路不通”,這也是節約大量社會成本、發揮效益的一種方式。

  品質沒有和數量相匹配,不等於“垃圾”充數,數量增加同樣來之不易。品質的提高一定是先從數量增加開始的,沒有數量的積累,不經歷專利意識增強、能力提高的過程,直接跨越到擁有數量可觀的高品質專利階段,不符合規律。正是因為我們擁有了數量龐大的專利申請,才得以支撐起經濟的提質增效、産業的轉型升級,支撐起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部署。數字的背後是大批快速崛起的優秀企業、迅速提高的研發能力、撬動國際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和全社會創新意識提高所帶來的潛力。也只有站在“世界第一”的強大基座上,我們才有信心向“專利強國”發起衝鋒。

  但也要承認,“垃圾專利”不是不存在。“垃圾專利”實際上指的是那些沒有任何創新內容的專利。在我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並存的情況下,所謂的“垃圾專利”主要集中在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兩個領域,因為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申請前已是公知公用的東西。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的申請授權需要進行實質審查,而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只需採取形式審查的方式,只要申請不違反《專利法》的排除性規定,審查機關就必須授權。不進行實質審查的目的是為了節約社會公共資源,這也是許多國家通行的做法。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復審委受理無效專利申請佔年專利申請受理總量的1%左右,這一比例並不高,與美國、歐洲接近。

  站在了“品質優先”的新階段,我國專利制度和相關政策正在作出相應調整,如地方政府正完善有關的專利費用資助和獎勵政策,將資助重點集中在具有技術含量的發明專利上,杜絕惡意申請套取資助現象;通過對《專利法》的修改,改進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查和授權方式,完善實用新型檢索報告制度,將沒有創新價值的專利申請直接篩除;科技經費向發明專利傾斜,而不是專利申報數量。這些既是擠壓“泡沫”的“藥方”,也是清除“垃圾”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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