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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轉手賣單 客戶交兩次運費

  • 發佈時間:2015-04-17 08:35:39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杜先生將7個紙箱交給北京日月順通物流有限公司(下簡稱“日月順通”)托運,當面簽訂合同結清550元運費,但當貨物到達目的地武漢,他卻被實際承運的北京京楚物流有限公司(下簡稱“京楚”)告知需再交300元才能提貨。最終,為了能提貨,消費者決定補齊200元差價,並已向運輸管理部門投訴日月順通。

  ?貨到還要交錢

  杜先生説,近日他從北京往武漢搬家,尋找物流公司時經朋友介紹選定了日月順通。4月10日他聯繫寄件,工作人員到府時,他將7個紙箱交付後當面結清550元運費。但4月12日,他接到京楚電話通知,對方稱貨物已到達武漢,需要他再支付300元運費才能提取。

  杜先生對此感到意外,“京楚説他們接到的單子寫的‘到付’,是日月順通把我的東西倒手給他們,但沒給運費,讓我自己交,如果直接找他們運,300元就夠了”。他回憶,該工作人員稱若不前去交費,貨物將被發回北京。

  在杜先生出示的單據上,北京晨報記者看到付款方式被勾選為“已付”,運費和合計欄均填寫550元。“我記得最早和日月順通談是820元,後來砍到550元”。

  日月順通售後負責人劉先生就此事稱,杜先生是在工作人員到府後“突然變卦”,僅支付550元,“我車都出了,不可能空回,出車費也不給,所以只能先裝貨拉走”。但他承認,當時並沒有説後續還需支付270元人工、打包費等,也沒有開具額外單據。

  京楚武漢分公司負責人吳女士説,日月順通以個人名義將貨物送至京楚站點要求發貨,京楚起初不知日月順通和杜先生之間有托運關係。

  ?消費者已投訴

  昨天北京晨報記者再次致電日月順通的劉先生,對方稱最終讓步100元,共收取杜先生750元,其中300元付京楚運費,日月順通收取450元。他坦言,儘管單據寫了“北京至武漢”,日月順通實際承運的卻只是北京市內從杜先生家到京楚倉庫的距離,這450元為到府收件、打包搬運和送件發貨的費用。

  北京市律師協會合同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學輝分析,托運人杜先生和第一承運人日月順通已簽訂托運合同,按照通常理解,550元即為全部運輸費用,杜先生被額外索取費用時,可要求日月順通承擔違約責任。

  截至發稿,杜先生稱已決定補齊200元差價提取貨物,但已就日月順通的行為向運輸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記者 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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