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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無犯罪證明手續繁轉行檢察官嘆“辦證難”

  • 發佈時間:2015-04-17 08:31:40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張淑玲

  廣東省廣州市檢察院原檢察官楊斌,曾當庭為溺嬰媽媽周模英求情輕判,引發公眾關注。近日,從事檢察官工作23年、已經45歲的楊斌因辭職再次成為公眾熱議焦點。辭職後的楊斌生活如何?記者通過採訪了解到,楊斌在“再就業”的過程中也遇到了辦證難。一張“無刑事處罰證明”讓她幾近抓狂。楊斌打趣地説:“曾經是檢察官的我,想要證明自己沒犯過罪,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對於新工作,楊斌稱,她已收到20余家律所事務所的邀請,“都是很有名的律所”。最終,楊斌選擇了朱永平律師所在的廣州市大同律所。

  楊斌告訴記者,在廣州市律師協會關於實習律師需要開具的15個材料項目中,有一條“無刑事處罰證明”,這份證明被特別交代要開具自14周歲以來的無犯罪記錄。

  4月9日下午,楊斌來到派出所辦理“無刑事處罰證明”。但這個要求遭到了廣州市黃花崗派出所一名女警的拒絕:“你戶口什麼時候簽來的,我就從什麼時候開。”女警稱,開無犯罪記錄證明,必須採用固定格式,“你要開14周歲以來的證明,只能找你當時的戶籍地派出所”。

  這個要求讓楊斌抓狂,“從14周歲至今,我的戶籍從湖南湘潭轉了5次”。楊斌説,14歲~18歲,她的戶口在老家湖南省湘潭市;18歲~22歲,戶口遷到重慶市重慶大學;22歲~34歲,戶口轉到廣州市花都區。之後一年,戶口還落在過廣州市檢察院的集體戶口上。35歲至今,她的戶口才遷到目前的廣州市黃花崗派出所。

  “我了解到公安部門有內網,你上網一查,我有沒有犯罪記錄,一目了然。再説,我是從檢察院辭職的,政審要比這個律師嚴格,如果有犯罪記錄,我都做不成檢察官了啊。”楊斌向女警建議,能否走這條捷徑,給自己開證明。“不可能,我們查不到,你要有意見,可以向公安局反映,我們只能這樣開。”女警稱。

  楊斌卻認為,“辦證難”解決起來其實很簡單,“一是公安人員內網一查便可獲知,二是律協可每年同意批量將律師名單統一交給公安查詢,也可以以本人聲明或宣誓無犯罪記錄來定”。楊斌認為,“辦證難”的背後,其實是相關部門人為設置的障礙。

  4月10日淩晨,楊斌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裏這麼寫道:“辦了一天的證,感慨體制無處不在。”(據《廣州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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