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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牢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制度藩籬

  • 發佈時間:2015-04-17 05:51:3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劉松柏

  建立資訊公開制度、完善督導檢查機制、出臺跨地區與跨部門重大案件協調督辦工作規則……接受採訪的多位專家表示,16日發佈的《2014年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狀況》白皮書,“制度建設”尤為搶眼。

  智慧財産權法院是最大亮點

  “在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上,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的話題特別值得關注。這也是白皮書最大的亮點。”上海大學智慧財産權學院院長陶鑫良説。

  去年12月16日,全國首家智慧財産權審判專業機構——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敲響了該法院成立後的第一槌——浙江維康藥業有限公司訴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一案在該法院開庭審理,樹起了智慧財産權專門法院審理的里程碑。

  陶鑫良告訴《經濟日報》記者,智慧財産權案件與其他案件有一個重要區別,技術性很強,如專利案件,可能涉及機械、化學、醫藥、軟體等方面的專業知識,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標誌著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進入新階段。

  司法和行政是保護的“雙劍”

  司法和行政,是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雙劍”。“由行政機關主導的‘行政保護’是最能體現中國特色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機制。”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大學法律與智慧財産權系主任李順德説,行政執法便捷、高效、成本低的優勢,對於實現快速維權意義重大。

  然而,在我國智慧財産權的3大傳統主要類型——專利、商標、版權,基本上是分別由智慧財産權局、工商局、版權局管理。李順德説,目前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採取集中管理模式,實行專利、商標“二合一”或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管理,“我國分散的管理和執法模式難以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發展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

  瞄準難題,尋求突破,2014年的智慧財産權行政保護制度創新可圈可點。去年11月,上海自貿區浦東新區組建了“三合一”的智慧財産權局,探索專利、商標和版權的集中管理和綜合執法。這是在深圳等地率先試驗基礎上的智慧財産權領域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又一先行之舉,有望提高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的效率。

  白皮書稱,目前全國22個省(區、市)建成智慧財産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資訊共用平臺,行政執法和司法“兩條途徑、相融互補、有機銜接”的保護模式進一步完善。

  法律制度建設邁上新臺階

  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法規政策體系建設是關鍵。

  過去一年中,我國智慧財産權法律制度建設邁上了新臺階。白皮書顯示,修改後的《商標法實施條例》出臺,《著作權法》、《專利法》以及《專利代理條例》的修訂工作正在紮實推進;配套的規章制度,相關司法解釋也在有序進行。

  值得關注的是,專利法修改草案目前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該法進行第四次修改,草案涉及實質性修改的條文達30處之多。李順德説,“新近發佈的《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強調要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讓智慧財産權制度成為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因此,專利法第四次修改因時應勢,恰逢其時,將為我國專利事業的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制度基礎。”

  陶鑫良説,我國智慧財産權制度建設依舊任重道遠。比如,目前,我國的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部門仍然是“九龍治水”且處於“群龍無首”的局面,工商、版權、農業、林業、文化等分兵把口,各管一攤。陶鑫良認為,“基於智慧財産權工作的專業性和整合性,應借鑒世界各國有益經驗,順應我國智慧財産權工作發展需求,考慮整合建立我國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部門,讓保護更好地激發創新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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