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網路智慧財産權保護促進我國文化産業發展的建議
- 發佈時間:2015-03-06 16:1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特別是移動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智慧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迅速普及,社會公眾越來越多地通過網路觀看影視作品、聽音樂、玩遊戲、看小説等,網際網路在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網際網路與傳統文化産業的深度融合,使得網際網路與內容産業成為一個有機的生態體系,釋放出越來越大的市場價值,真正促進了文化産業振興。在此背景下,國家需要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環境,培育正版消費理念,以保障文化産業更好更快地發展。
一、大力發展網際網路文化産業的意義和價值
(一)網際網路文化産業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網際網路特別是移動網際網路開闢了新的資訊交互渠道,推動了整個資訊網路世界的繁榮發展,成為我國文化創造和傳播的重要平臺。根據艾瑞的數據統計,我國2014年線上視頻市場規模177.8億元,網路遊戲市場規模1149.5億元,網路文學、網路音樂、網路動漫等産業規模也在快速擴大。但是目前的産業狀況並非已經到達頂峰,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以數字音樂産業為例,2013年中國網路音樂用戶規模為4.53億,但當年我國數字音樂的收入僅為5.12億人民幣(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頒布的《2014數字音樂報告》統計數據)。反觀美國,其在2014年上半年有780萬流媒體訂閱用戶,但卻貢獻了53610萬美元的收入。如果我國數字音樂市場能夠建立起正版付費的良好的環境,用戶在音樂方面的支出能夠進一步提高,我國數字音樂産業規模將有巨大提升。
(二)網際網路極大促進了傳統文化産業的發展
首先,網際網路行業不斷加大在版權內容採購與自製內容方面的投入,與傳統文化産業形成了良性的産業生態鏈。以影視行業為例,從2009年開始,一部影視劇的獨家網路傳播價格從過去的幾萬元一集飆升至上百萬一集,2011年《宮鎖珠簾》的網路獨家版權價格飆升至3000萬元。這極大地調動了投資人和創作者在影視劇製作方面的積極性。對於網際網路企業而言,其所購買的網路優質內容吸引了眾多消費者的關注,進而刺激廣告主積極在視頻網站上投放廣告,保障了其成本回收。版權人、網路服務商、廣告主和消費者,共同催生了網際網路內容市場的迅速繁榮。除影視外,文學、動漫、音樂等領域也受到網際網路經濟的刺激而煥發出新的活力。
第二,高額的網路改編費激發了內容創作者的活力。傳統的文學作品只能通過圖書出版來實現其經濟價值,只有少量作品被改編為電影等其他作品形態。在網際網路環境下,由於粉絲經濟效應的存在,文學作品可以迅速被改編為電影、網路遊戲等,作者也可以收取高額的改編費用。例如搜狐暢遊為獲得將金庸小説改編為手遊的權利,支付了高達2千萬的費用。同時,網際網路行業大數據分析可以有效加強版權內容創作與運營的科學性,精準匹配網民的消費興趣與消費趨勢。
第三,網際網路成為文化內容發行的首選渠道。網際網路服務不僅降低了作品的發行成本,而且使得一些知名度不高的小眾作品找到了合適的消費對象,保證了其創作成本的回收。另外,網際網路發行也有利於環境保護,例如電子書的普及就極大地降低了對紙張的消耗,實現了綠色經濟。
(三)網際網路文化有利於解決我國“數字鴻溝”困境
資訊資源已經成為國家經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戰略資源。網際網路在推廣普及網路資訊、網路閱讀、網路音樂、網路視頻等方面有著成本上的先天優勢,能為人民群眾提供更新的實用資訊和全方位網路服務,減少我國民眾在獲取知識和資訊方面的“數字鴻溝”,提升人民群眾的文化素質,提高我國文化軟實力。
二、進一步加強網路版權保護的必要性
近年來,依託優質內容進行正版化運營已經成為網際網路行業共識,但是這一商業模式的有效實現受到如下問題的制約:
一是盜版問題影響産業生態。各類網路盜版行為使得正版網站不能實現預期的用戶流量,從而導致廣告與增值服務等營收模式嚴重受損,其斥鉅資購買的內容往往無法有效地實現價值回報,加之正版網站在伺服器與頻寬資源方面的大量投入,使得網路版權生態體系非常脆弱。作為生態體系核心的網際網路企業,如果其盈利模式難以持續,將引發網路版權交易市場的迅速萎縮,進而影響生態體系內的內容生産、內容改編、內容銷售等利益各方。
二是盜版技術不斷變異。目前,各類網路盜版技術豐富多樣,特別在雲計算、P2P、網路聚合、文字轉碼、網路電視(包括IPTV)、快速建站等新型技術被違法用於網路盜版的情況下,原始版權方以及正版網站更加難以有效控製版權內容的傳播。而盜版方往往以技術中立為名從事侵害版權人以及正版網站利益的行為。長此以往,網際網路行業將失去創造更多更新內容的動力和機制。
三是企業維權成本不斷加大。目前各家網際網路企業都高度重視網路版權的維權工作,組建專門團隊進行此項工作。但是,網路侵權具有涉及地域廣、證據易刪除、侵權隱蔽性強等諸多特點,使得企業維權成本不斷提高,出現了採購的正版內容越多,維權投入越大的局面。另外,我國目前侵權損害法定賠償標準偏低,侵權損害賠償缺乏明確的計算標準,使得權利人的損失經常難以得到有效補償。
三、加強網路智慧財産權保護,保障文化産業振興
鋻於保護網路智慧財産權對於網際網路和文化産業發展的重要性,現提出加強網路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幾點建議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網路版權保護機制
首先,在立法層面,建議加快《著作權法》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修訂,進一步完善針對資訊網路傳播權的著作權保護制度,以降低權利人維權成本;在執法層面,建議進一步完善行政治理聯動機制。例如加強著作權行政執法機構與網站接入電信管理機構的聯動,對以從事盜版為業的網站,及時予以制止;同時,建議加強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聯動,構建網路版權維權的司法、行政對接平臺,實現訴訟維權與行政執法的有效對接。
(二)加強行業自律,打造健康生態
網路盜版的治理是綜合性、系統性的工程,需要立法、司法、行政以及行業組織和權利人在內的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其中網際網路行業的自律工作尤為重要。一方面,網際網路企業需要進一步轉變經營理念,加大對正版內容和原創內容的採購和生産力度,同時不斷創新商業模式,努力實現正版運營模式的良好運作。另一方面,網際網路企業最為了解網路版權的運營和保護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可以依託各自的技術優勢和平臺管理優勢,針對不同的商業模式和網路平臺,開發相應的版權管理系統和版權自助投訴平臺,讓創作者能夠利用網際網路技術來應對網路盜版問題,從而形成網際網路企業與權利人在版權維權方面的良性互動。
(三)加強政策支援,加大原創內容産出
文化産業是一個有著無限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的産業,網際網路與文化産業的融合是一種創新形態。從網路版權産業正版運營的經驗來看,唯有利用優質的版權內容來吸引用戶,才有可能通過其他渠道如廣告或增值服務來獲得回報。而目前網際網路的優質原創內容較少是困擾産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因此,政府有必要通過相關政策支援等方式,積極引導原創內容産業的做大做強,真正實現文化産業與網際網路行業的齊頭並進。同時,政府需要在全社會進一步營造尊重版權、使用正版的風氣和氛圍,為文化産業的更好更快發展塑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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