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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條”有多少治污幹貨

  • 發佈時間:2015-04-17 01:30:27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6日,備受矚目的“水十條”——《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式發佈。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國務院與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依據,水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對工作不力、干預和偽造數據等,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導致水環境品質惡化,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等,已離任的要終身追責。

  2020年,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

  “水十條”共10條35款,包括238項具體治理措施。其中,136項是改進強化措施,如提高污水處理標準等;90項是改革創新措施,如對超標企業實施“紅黃牌”管理等;12項是研究探索性措施,如研究建立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等。

  提出的工作目標是,“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品質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準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品質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品質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品質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迴圈”。

  其主要指標包括,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即達到或優於三類水質的比例總體超過70%,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三類水比例總體高於93%,全國地下水品質極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即一、二類的比例達70%左右。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即劣于五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超過75%,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三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環境保護部認為,達到該目標和主要指標並不容易,那是由於“我國水污染嚴重狀況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區域性、複合型、壓縮型水污染日益凸顯,已成為影響我國水安全的最突出因素,防治形勢十分嚴峻”。

  據環保部公佈的資料,我國水環境品質差,局部水資源過度開發,超過水資源可再生能力。目前,我國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排放負荷大,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2294.6萬噸、氨氮排放總量為238.5萬噸,遠超環境容量。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仍有9.2%喪失水體使用功能,即劣于五類水,24.6%的重點湖泊(水庫)呈富營養狀態;不少流經城鎮河流溝渠黑臭。全國4778個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中,較差監測點比例為43.9%,極差比例為15.7%。全國9個重要海灣中,6個水質為差或極差。海河、黃河、遼河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分別高達106%、82%、76%,遠超過國際公認的40%水資源開發生態警戒線,水環境自凈能力銳減。全國地下水超採區面積達23萬平方公里,引發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嚴重生態環境問題。

  此外,濕地、海岸帶、湖濱、河濱等自然生態空間不斷減少,導致水源涵養能力下降。三江平原濕地面積已由新中國成立初期的5萬平方公里減少至0.91萬平方公里,海河流域主要濕地面積減少了83%。長江中下游通江湖泊由100多個減少至僅剩洞庭湖和鄱陽湖,並持續萎縮。水環境隱患多,全國近80%的化工、石化項目布設在江河沿岸、人口密集區等敏感區域等。

  控制污染排放,工農業齊頭並進

  為實現規定的目標,“水十條”在“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方面,要求到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小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産項目;專項整治氮肥、有色金屬、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製造等十大重點行業,這十大行業新建、改建、擴建等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等。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曾表示,我國農業已超過工業成為我國最大的面源污染産業。

  於是,“水十條”專門提出,“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除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補助試點經驗外,還要求在敏感區域和大中型灌區,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等。“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專業戶等,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現有、擴建、新建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實施雨污分流,建設污水貯存、處理、利用等設施。“調整種植業結構與佈局”,在缺水地區試行退地減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要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等。

  據要求,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90%以上,化肥利用率超過40%,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超過40%;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目標。2018年底前,對3300萬畝灌溉面積實施綜合治理,退減水量37億立方米以上等。

  預計拉動GDP增長5.7萬億元

  實施“水十條”,效益顯著。環保部等估算,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元,累計增加非農就業約390萬人,使服務業佔GDP比重增加2.3%,實現環境、經濟與社會效益的多贏。

  環保部稱,“水十條”通過淘汰落後産能、優化空間佈局、推進迴圈發展、提高用水效率、完善經濟政策、發揮市場機制等措施,將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優化生産力結構等;通過加大治污投資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環保裝備研製和産業化水準等措施,將帶動環保産業新增産值約1.9萬億元,其中直接購買環保産業産品和服務約1.4萬億元,間接帶動約5000億元。隨著投融資、建設管理等模式創新,將持續提升相關環保産業發展水準,創造更大的經濟社會效益。

  為保證實施效果,“水十條”考核要求也相當嚴格。提出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實施本行動計劃的主體,每年分流域、分區域、分海域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約談省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對有關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綜合考慮水環境品質及達標情況等因素,國家每年公佈最差、最好10個城市名單和各省(區、市)水環境狀況。對水環境狀況差的城市,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環保模範城市、節水型城市、衛生城市等榮譽稱號,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等。

  (科技日報北京4月1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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