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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最嚴加盟模式悄然鬆動 試行“附屬店”模式

  • 發佈時間:2015-04-14 10: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7-11最嚴加盟模式悄然鬆動

  被認為是便利店行業加盟條件最嚴的7-11正在悄悄改變。北京商報記者獨家獲悉,7-11北京在原有的A型特許加盟連鎖和D型店舖委託經營加盟的基礎上,試行“附屬店”的模式:原本只允許經營一家店的加盟主可以同時經營多家店。在便利店業內人士看來,這種“店群式”經營,7-11在中國台灣和日本都有運營,類似于區域加盟,是店舖推廣的多種選擇之一,最終目的還是要把規模做大。

  模式鬆動

  從2012年5月向外開放加盟後,7-11就一直對外秉承一個態度,零售是一個辛苦的行業,不是獲取高額回報的項目。從加盟條件和利潤分成來看,這並非自謙之詞。

  目前,7-11加盟類型有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兩種形式,委託加盟是由7-11提供店面、加盟主和直系親屬二人專職經營,加盟者需要準備28萬元的啟動資金,包括加盟費、工資、門店運營費用和損耗,租金、裝修費等由7-11承擔。特許加盟除設備由總部提供外,申請人需要自己準備店舖和裝修店舖,自有資金為70萬元。作為北京乃至世界範圍內便利店的龍頭企業,7-11放開加盟後吸引了很多人蜂擁而至,但在了解到階段式利潤分成後,真正加盟的人寥寥。

  以委託加盟為例,之前採取的階梯抽成法則為,月利潤在4萬元以下,總部提成56%;月利潤在4萬-10萬元之間,總部提成升至66%;月利潤在10萬-22萬元之間,總部提成86%。最新的分成比例已經改成,月利潤在4萬元以下,總部提成52%;月利潤在4萬-10萬元之間,總部提成升至68%;月利潤在10萬-22萬元之間,總部提成78%。按照這個比例,加盟店營業額越高,總公司分走的也越多。有零售業人士建議,如果月薪能在7000-8000元之間,就沒有必要加盟7-11。7-11負責加盟的工作人員也坦言,加盟7-11不是謀取高額回報的項目,掌握經營技巧、合理控制經費是獲得利潤的關鍵。有便利店業內人士稱,7-11的加盟條件很嚴苛,但是從一定程度上也很保守。

  1+1>2

  據北京商報記者了解,早在2007年就開始內部員工接收門店做加盟試點,目前7-11在北京約有173家店舖,加盟店大概有100家,其中大部分是D型委託經營店舖。據7-11內部人士透露,附屬店形式剛剛開始試行。“原有加盟店經營的不錯,總部會考慮再給他一家店來做。畢竟熟悉零售的人來運營更容易盈利,而且加盟店主每天負責訂貨,也要承擔本店的損耗,同時做兩家店對店主來説,資源可以統籌運營,訂貨更精確,損耗也會降低。”

  在上述人士看來,同時經營多家店會産生1+1>2的效應。但是7-11在加盟會上,強調了委託加盟主必須和直系親屬同時經營店面。若附屬店試行,則意味著加盟主不必親自經營店面,與之前規則相比已經開始鬆動。

  一位熟悉台灣和內地零售的資深人士稱,附屬店這種“店群式”加盟方式其實很普遍,“給你做一家店,就相當於你是店主,做多家店,就相當於你是督導,店面再多一些,就類似于區域加盟”。該人士稱,7-11在上海的運營就授權給台灣統一集團,這就算是區域加盟的一種。據了解,7-11目前在內地門店總數為1800多家,分屬於三個不同的授權投資方。其中,華南區屬於中國香港牛奶集團,華東區屬於中國台灣統一集團,華北區由日本總公司投資。

  行業紛爭

  上述人士表示,加盟有很多種形式,企業會隨著市場發展做一些彈性調整,但“這種模式的主導權在總部,而且要對店舖加盟主有信心,不管哪種方式,都是企業推廣店舖,把規模做大的一種選擇”。

  北商商業研究院分析認為,在北京市場上,謀求迅速擴大規模的不僅7-11一家。儘管7-11先入為主在門店選址和消費者培養上累積了無法比擬的優勢,但羅森和全家相繼進入讓全球便利店巨頭在京聚首,成立僅四年的本土品牌全時迅速跑馬圈地,還拋出“五年萬店”計劃。物美便利店總經理董崗透露,物美便利店也將於下半年開放加盟,在其看來,便利店的競爭已經非常激烈,甚至在一些非常偏遠而且還未竣工的商業地産項目上,有些便利店的選址就已經確定了。

  北京商報記者 邵藍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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