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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養老保障開支應納入國家財政預算

  • 發佈時間:2015-04-14 09:29:2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熱點觀察】養老保障開支應納入國家財政預算

  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嚴偉

  在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期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員重申我國將在若干年後實行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由此,養老問題再次升溫,尤其是養老保障資金來源問題、養老保障前景問題,引發人們的普遍關心和廣泛爭論。分析表明,有改革開放幾十年來形成的強大經濟實力做後盾,並且隨著今後我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我國養老保障資金來源不成問題,我國養老保障前景相當樂觀。

  5到10年內,養老保障資金不會出現缺口

  我國現行養老保障資金的主要來源是企業繳納的職工工資總額的20%,職工自己繳納個人工資的8%。根據最新數據,2014年這一塊的養老保障資金收入是2.53萬億元,同年供養企業退休人員8000萬人,支出養老保障金2.17萬億元,當年結余3500多億元,合計歷年結余達3萬億元。除上述資金來源外,我國還有財政撥款建立的社會保障基金約1.5萬億元。也就是説,我國政府手中現在握有總計4.5萬億元的養老保障後備資金。也可以説這是一筆機動、應急性質的養老保障資金。

  目前國家財政供養的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約2000萬,平均每人每月4000元退休金,全年支出退休金約1萬億元。

  農村60歲以上老人約1億,每月退休金50元(自2015年起提高到每月75元),每年支出養老金總計約600億元。

  上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農村60歲老人養老金,三項合計每年養老金支出約3萬億元。

  上述分析表明,在目前養老資金來源不變、養老繳費標準不變、養老金髮放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即使一分錢的財政資金也不增加撥付,即使今後每年增加幾百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即使只使用每年的企業和職工養老繳費以及現有的社會保障基金,至少今後5到10年,我國養老保障資金也不會出現缺口,不會出現“收不抵支”。至於目前有的省份出現的“收不抵支”,完全是由於養老保障資金沒有實現全國統籌造成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資金缺口。

  解決養老保障,財政該出錢,也出得起

  應當強調指出,養老保障屬於社會公益事業、國家責任、政府行為。企業可以也應當繳費,為養老保障盡力。但是,企業無力全部承擔養老保障的資金責任,不可能全部承擔養老保障資金來源。

  近幾年來我們走進了一個誤區,似乎養老是企業的事,是企業員工自己的事,企業養老繳費多了,養老金就多發點,養老金就有保證了;繳費少了,就少發點,實在不行了,就延期退休。把養老的責任都推到了企業頭上,似乎養老問題與國家財政無關,根本不去想國家財政應該不應該為養老承擔責任,承擔多少;似乎不能動用財政資金做養老資金。這種觀點在道義上有缺失,忽視了國家責任和政府職能。在實踐中按照這個思路走,養老這條路將會越走越窄,矛盾越來越尖銳,形勢越來越嚴峻。近些年來我國養老問題的發展態勢,證明了這一點。

  如果我們承認養老保障屬於國家責任,屬於政府行為,就應當將全國老齡人口的養老保障開支納入國家的整體財政預算,擺在合適位置,統籌考慮,合理安排。當然,同時也應當將企業和員工養老繳費正式納入國家財政收入,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個組成部分。

  按照國際標準測算,我國每年的財政收入絕不僅僅是十幾萬億元,只佔GDP的25%左右,而是幾十萬億元,大約佔GDP的45%~50%。2014年我國GDP達到63萬億元,財政收入應為30萬億元左右。規模極其巨大,足以應對養老保障資金需求。對此,相關權威人士,例如曾任財政部常務副部長、衛生部部長的高強,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均有披露。根據國際標準,一切國有機構的收入包括社會保障繳費、國有企業利潤、國有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均為國家財政收入。財政收入絕不僅僅是稅收收入。長期以來,我國僅僅把稅收收入列為財政收入,不符合國際標準,大大壓縮和掩蓋了真實的財政收入規模,造成了複雜的後果。

  在一個經濟長期快速發展、國家財政收入長期快速增長的國家,養老保障資金不應該出現問題,至少不應該出現危機。如果真的出現“經濟快速發展、養老資金缺口”的局面,那就真的應了那句老話“不苦姑娘不苦兒,只苦爹娘二老賊”。沒有道理嘛。

  今年兩會期間曾有政協委員披露,到了2014年年底,我國財政還有1.9萬億元的資金沒有動用,而且這筆錢根本就沒有具體開支項目。也就是説,這筆將近2萬億元的資金根本就沒有地方花。這種情況肯定不是去年才有。如果我們每年都從現有的財政資金中“擠出”1萬億到2萬億元,我國的養老保障資金就會增加一大塊。

  經濟發展中高速,養老保障前景也應樂觀

  一個時期以來,由於缺乏深入的、專業水準的研究,政府官員和學者就我國養老保障前景發表了大量悲觀言論,給人感覺我國的養老保障似乎維持不下去了,過幾年就要崩盤了,從而在全社會包括在決策層造成了恐慌情緒。這是我國養老保障事業發展進程中的悲哀,完全沒有根據。

  我們首先應當看到,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數量不斷增加,同時我國經濟也將不斷發展,國家財政收入也不斷增加,而且速度更快。過去30多年,按照可比口徑計算,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年平均10%左右。同期,財政收入年均增長速度15%左右,最高年份曾經高達26%。未來20年,我國經濟增長將繼續保持在中高速度,有可能長期保持在年平均6%~7%左右。保守估計,未來20年我國的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即使與經濟增長保持同步,每10年就翻一番,每20年翻兩番。到2035年,按照不變價格計算,我國財政收入預計將由目前的30萬億元左右增長到120萬億元左右,增長3倍。

  屆時,我國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將由目前的2.2億增長到3.5億左右,增長約60%。財政收入增長速度是老齡人口增長速度的5倍。面對這樣一個前景,我國的養老保障資金問題確實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從根本上講,養老保障和一個國家的整體經濟發展情況及整體經濟實力密切相關。決定一個國家養老保障水準的,既不是什麼“撫養比”,也不是個人繳納多少養老金,而是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準及其財政實力。如果一個國家的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而養老問題越來越嚴重,就不是一種正常的情況,只能説國家的宏觀管理出了問題。

  至於某些政府官員和學者高調談論的所謂“撫養比”問題,與我國的養老保障前景沒有聯繫。我國的養老資金來源和養老保障前景是由我國的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總水準決定的,而不是由“撫養比”決定的。改革開放之前,我國的“撫養比”比現在低得多,可是,在那個經濟發展緩慢的貧困時代,不要説養老保障,就是年輕人自身的生活甚至溫飽都不能保證。這個基本事實就足以説明,談論所謂“撫養比”問題實屬一葉障目。

  在國際視野下來看,日本的老齡化程度要比我國高得多,60歲以上老人佔總人口的比重超過了40%,幾乎是我國的2倍。但沒有誰聽説日本的養老保障資金髮生了危機,養老維持不下去了。日本是世界著名的長壽國家,每人平均壽命至少高出我國10歲,但是,日本的退休年齡也只是65歲。如果我們現在或過幾年實行65歲退休政策,同日本相比,實際上就等於是70歲退休,這就太殘酷了。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版權作品,轉載時須註明來源,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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