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範養老保障管理業務:基金應由第三方託管
- 發佈時間:2014-12-25 09:32:01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應由第三方託管
昨日,保監會網站挂出了《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要求養老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當具備企業年金業務或者保險業務兩年以上經營經驗。
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是指養老保險公司作為管理人,接受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團體委託人和個人委託人的委託,提供養老保障以及與養老保障相關的資金管理服務,包括方案設計、薪酬遞延、福利計劃、受託管理、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務事項。
根據規定,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等比照中國保監會資金運用相關監管規定執行。養老保障管理基金可由養老保險公司自行投資管理,也可委託給符合條件的投資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
保監會要求,養老保險公司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當具備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科學的投資決策體系以及規範的業務操作流程。養老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具備企業年金業務或者保險業務兩年以上經營經驗。
養老保障管理産品設立的投資組合類型包括開放式投資組合和封閉式投資組合。開放式投資組合是指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養老保障管理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封閉式投資組合是指基金份額總額在養老保障管理合同約定的封閉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不得提前申請贖回。
另外,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應當實行第三方託管制度。養老保險公司應當委託獨立的資産託管人並簽訂資産託管合同,明確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由其保管資産、開立賬戶、負責清算交割、資産估值、投資監督、數據核對、資訊披露、支付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