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買服務轉職能 政府不該管的堅決交給社會
- 發佈時間:2015-04-12 06:0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4月12日訊 (記者 張玫) 浙江溫州市南匯街道日前與海匯敬老助老公益發展中心簽訂合作協議:2015年繼續投入20萬元,做好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溫州市區2014年至2016年的3年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今年也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給一家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如今在溫州,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已是“家常便飯”。
為做好“小政府”服務“大社會”工作,去年以來,溫州全面鋪開購買服務工作,在全國首創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第五張清單”改革。對於“轉移什麼,購買什麼”,溫州的思路很明確:凡是政府不該管的,但是企業和社會需要,又有人管的事,政府可以轉移出去;凡是政府需要管的,但是政府管理效率低、管不好的,可以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來承接,政府向其購買服務。由此,市編委辦梳理了政府可轉移的職能,市民政局審核社會組織的資質,市財政局審核購買社會服務的項目。溫州市政府還出臺了《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暫行辦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年度指導目錄》等“兩辦法三目錄”,由此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操作規程和制度體系。
今年,溫州改革的觸角還向各縣(市、區)延伸,計劃年底前實現全市“一盤棋”。為確保“職能轉的出,社會接的了,服務買的好”,溫州對市本級依法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進行了一次全面評估梳理,從中篩選出110傢具備承接條件的社會組織並將資質條件劃分為必要條件、優先條件兩個檔次;同時將原來狹義的社會組織擴大到廣義的社會力量,最大限度地延伸其覆蓋面。
在推進政府職能轉移、購買服務過程中,“如何轉移,如何購買”尤其重要。為避免將政府公共服務過分市場化,同時防止承接政府職能的社會組織成為“二政府”或被少數人壟斷,溫州出臺了《溫州市推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工作總體方案》,提出“一年初步破題、兩年逐步推廣、三年形成機制”的總體思路,對每個階段的具體任務、時間節點、步驟環節等一一作出明確。同時,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審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品質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向社會公佈,並作為以後年度編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和選擇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溫州市市長陳金彪表示,溫州就是要放開市場準入,把不該管的微觀事項堅決放給市場、交給社會,倒逼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據統計,截至去年底,溫州全市已有10多家政府職能部門向100多家社會組織購買了20項公共服務。調查還顯示,有70%以上的社會組織願意參與政府購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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