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企業發展環境遼寧再出“組合拳”
- 發佈時間:2015-04-10 00:31:48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涉企行政執法,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進程中,遼寧省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近日,針對行政執法檢查中普遍存在的對同一企業或對企業同一事項多次重復檢查,和執法過程中存在的服務意識不強、不作為、亂作為,以及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等問題,遼寧出臺了《關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涉企執法行為予以規範,嚴格執法程式管理,切實維護企業權益,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通知》要求,實行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管理制度,規定對企業收費實行清單管理。嚴格按照計劃開展檢查,建立涉企行政檢查批准、登記制度,依法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進行核定,並向社會公佈目錄清單,且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
為了提高執法效能,避免執法缺位,《通知》同時提出要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産、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領域的行政執法檢查,檢查結束後30日內須向本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檢查實施情況。
《通知》還對進一步牢固樹立服務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出要求,要求行政執法機關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內容和範圍,優化審批程式,積極推行並聯審批,同時倡導“人性化”執法,推行涉企行政執法便民利企措施,把處罰和指導、服務結合起來,指導企業依法經營、依法辦事,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主動糾正違法行為。違法情節較輕且能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先責令改正,進行教育、告誡、引導,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
《通知》還規定嚴格執法程式管理,實行涉企行政執法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涉企行政執法評價和日常監督機制,會同遼寧省工商聯選擇150家不同所有制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作為涉企行政執法監督聯繫點,通過定期走訪、組織評議等方式,聽取企業對行政執法的意見建議,解答企業有關涉法問題的諮詢,受理舉報投訴,建立資訊反饋制度,及時通報處理糾正違法行為情況和行政執法普遍性問題的改進措施。
此外,為了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遼寧省還將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年底前再取消下放一批與促進經濟增長、創業就業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嚴禁法外施權。並在今年年底前公佈省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同時開展對各類仲介機構專項整治,破除壟斷,規範收費。加大向社會組織轉移職權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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