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用海項目全程監管檔案
- 發佈時間:2015-04-09 09:02:11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通訊員陳英見習記者陳鐵夫
本報訊 8日~9日,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聯合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在羅源灣海洋世界、連江縣苔菉鎮開展“嚴禁非法採捕紅珊瑚 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宣傳活動。這是市海洋與漁業執法部門近年來不斷創新工作模式,多舉措守護海上福州生態環境的工作內容之一。
近年來,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執法新模式,多舉措加強對海洋環境的監管和保護。海洋工程項目環保執法,是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近年來海洋環保執法的一個重點。為進一步強化海洋環保目標責任落實,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採取一系列新措施、新方法加強對海洋工程項目的監管。
完善用海項目檔案,推行前置執法監督。支隊採取提早介入的工作方式,建立與海域動態監管中心溝通、配合機制,充分利用海域動態監管系統,積極主動掌握已批及預審項目動態,有針對性地加強重點岸線的巡查工作。同時,建立用海項目和用海工程項目的全程監管檔案,並定期對歸檔的內容作進一步補充,及時掌握申請用海資訊,盡可能將各類違規用海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加強依法用海宣傳,落實環保措施監管。2014年,支隊加強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執法督查,先後多次對部分用海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執法督查。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推行服務性執法,向用海單位宣傳有關的海洋法律法規,並檢查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環境保護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現場施工是否規範等情況,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不足,督促相關責任人依法施工,以防止出現違法違規用海現象。
推行執法重心下移,明確巡查職責分工。一方面,實行層級“網格化”管理模式,明確市縣海監機構的工作分工,通過分層分級、網格細化實現屬地管理,市、縣兩級海監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巡查頻次要求,對轄區內涉海工程環保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執法並建立巡查臺賬,以提高海洋環保監管實效。另一方面,推行執法重心下移、執法關口前移模式,充分發揮各大隊及中隊的地緣優勢,對未按規定落實環保措施的用海行為及時查處。
強化部門分工協作,開展環保聯合執法。為加強對敏感區域的共同監管,近期,福州市開展了為期兩天的海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相關涉海單位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海洋環保專家等近20人參加了執法活動。活動中,各單位認真檢查了海岸和海洋工程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海洋污染防治情況、海洋環境影響跟蹤監測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臨海企業海洋垃圾整治情況等,針對存在的問題,檢查組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對企業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