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迴圈利用的制約瓶頸
- 發佈時間:2015-04-09 06:29:29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有人類活動,自然就會形成生産和生活廢品。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各種各樣的廢品也巨量增加,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就應運而生了。
近年來,我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雖然得到快速發展,但由於這一産業處於行業低端,且微利,市場波動較大,很多企業不願涉足,各地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整體發展規模小、層次低,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從而制約了行業健康發展。
本報記者 嚴存義
回收網點不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網路體系亟待優化
春節過後,天氣轉暖,鎮原縣凱迪塑業有限公司塑膠袋生産線開工生産了。
走進現代化的生産車間,一台拉絲機高速運轉,“吐”出一條條細塑膠線,再通過圓織機,最終編織出紅、白、黑等各種顏色的塑膠包裝袋。
很難想像,編織這些塑膠袋所用的原料,就是我們司空見慣的廢舊農膜。
而讓企業犯難的是,由於平時回收的廢舊農膜數量有限,造成生産線經常“吃”不飽,影響企業效益。
“全縣每年農膜種植超過100萬畝,每年産生的廢舊農膜也有好幾千噸,但真正回收的卻不多。”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廢舊農膜回收價格偏低,回收成本高,偏遠鄉村的廢舊農膜很難完全收購上來。
記者在其他地方的採訪也證實了這一説法。近年來雖然我省通過補貼扶持等辦法,鼓勵加大廢舊農膜回收利用,但受回收價格低、地域面積廣等因素制約,回收效果並不理想。
一方面廢舊地膜回收不充分,另一方面加工企業“吃”不飽,如何解決這一難題?有些地方的做法值得借鑒。如環縣按照“縣有加工企業、鄉有回收大站、村有回收點”的目標,建成10個廢舊農膜初加工企業和50多個回收網點,覆蓋了所有重點覆膜村。同時縣上實行廢舊農膜回收最低保護價,提高了農民回收廢舊農膜的積極性。
由於我省地域跨度大、區域發展不平衡,覆蓋全省的回收網點、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三位一體”回收網路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不僅僅是廢舊農膜,其他再生資源回收網路也有待進一步完善。
在城市,有些回收站點設在城中心居民區,經營場地、設施達不到環保要求,給城市管理帶來不便。為此,蘭州市進行了有效探索。蘭州市在主城區建立標準化社區回收網點471個,配備500多輛流動回收三輪車。同時輔助以12345便民服務熱線,線上收購廢舊資源,産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業發展後勁不足,尚需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發展初期,普遍存在資源隨意堆放、污染環境和回收企業任意布點、集散加工能力不足等問題。對此,酒泉市從2006年起,率先在肅州區建設了再生資源回收市場,此後金塔、玉門、敦煌、瓜州等縣市也相繼建成了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市場佔地面積和投資額居全省第一,年回收加工各類再生物資約65萬噸,交易額7.5億元。
再生資源回收市場規模雖然不斷擴大,但一些企業加工設施簡陋、分揀技術落後、專業設備和人員缺乏、效益偏低的問題同時顯現出來。
記者在金塔縣採訪時了解到,該縣引進民營企業建成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及中小企業園,通過精深加工,延長産業鏈,提升效益。但目前這家靠回收廢品起家的企業,僅廠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已投入5000多萬元,購置廢舊電子産品、廢舊金屬、塑膠等分揀加工設備,還需要投入大量資金,企業發展後勁明顯不足。
與酒泉市一樣,在蘭州、平涼等市也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的再生資源産業群,聚集了大量再生資源企業和拆解工廠,廢舊資源種類比較豐富,取得了一定的集聚效益和規模效益。但此類園區多將擴大規模作為重要目標,大多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只局限于回收一個環節,而缺少産業提升、結構優化、鏈條延伸或服務模式創新等方面的特色,加之科技、資金投入不足,尚不能形成産業化發展。
“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是迴圈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僅靠企業自身發展很難達到迴圈經濟示範區建設的有關要求。”省商務廳有關負責人認為,我省迴圈經濟示範區建設4年多來,除了蘭州市2家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經評審獲得合計85萬元的扶持資金外,其餘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均未獲得省級迴圈經濟資金扶持。因此,他建議省迴圈經濟專項資金對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給予適當扶持,以推動再生資源回收産業發展,提高重點廢舊商品的回收利用率。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突出社會效益,行業發展需要加大減負力度
8年前建成的酒泉市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在2010年進行了大規模改造提升,拓展硬化道路,改造水電、消防等設施,市場環境大大改善。
“市場經營環境好了,社會形象提升了,但效益並沒有明顯增加。”市場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市場共吸納90多個再生資源回收商戶入駐,所有商戶給市場繳納的租金加起來每年只有100多萬元,扣除土地使用稅、水電費、員工工資、銀行貸款利息等,總體算下來持平。特別是去年以來,鋼材價格大幅下跌,不少經營戶收購來的廢舊鋼鐵賣不出去,積壓嚴重。經營戶賺不到錢,市場效益也難免受到影響。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再生資源回收本身是微利行業,加上市場波動,産業發展抗風險能力弱。另一方面,再生資源回收對保護生態環境、加大廢舊物資迴圈利用有著特殊意義,社會效益尤為突出。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部門應對該行業適當減負。
給企業減稅,應是政府考慮的首選。據了解,國家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同時作為過渡,國家給予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兩年的“先徵後返”優惠政策。
2011年“先徵後返”政策結束後,再生資源企業面臨的問題隨之而來。因為廢舊物資的出售人多是居民、拾荒人員及個人廢品收購站,這些出售單位和個人並不具備開具發票的資格。這樣一來,沒有增值稅發票就不能抵扣進項稅,就需要回收單位上繳17%的全額增值稅。因此,在現行稅收管理體制下,回收企業難以取得用於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造成稅負過高。
對此,有關專家建議出臺新的扶持再生資源行業成長的稅收優惠政策,可參照對農産品收購稅收政策,允許回收企業按收購再生資源的金額自行開具收購發票,按照票面金額的一定比例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除此之外,有關專家認為,從保護生態環境和推進資源可持續利用綜合考量,再生資源産業可歸屬於公益性行業,政府在電價和水價方面應給予適當優惠補貼。對於從事再生資源、餐廚垃圾回收等運輸車輛,參照農産品運輸,制定“綠色通行”管理辦法,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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