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土地規模經營解“扣”
- 發佈時間:2015-04-08 06:14:2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瞿長福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在穩定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支援種養大戶、家庭農牧場、農民合作社、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推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家庭農場87.7萬家、農民合作社126.7萬家、龍頭企業12萬多家。土地流轉面積已經達到3.8億畝,佔全國耕地面積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20個百分點
湖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王羅方説,今年春耕湖南農機專業合作社經營面積又擴大了。這些年,以各種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民”牽頭的土地規模種植面積逐年增長,使“誰來種地”、“怎樣種地”等農業現實難題開始逐步化解。不過,現階段影響新農民進入、制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的因素還有很多,需要腳踏實地、有針對性地探索解“扣”。
“適度規模”既是利益保障,也是可持續平衡點
土地規模經營是吸引新農民的關鍵要素。湖北公安縣陸興村37歲的種植大戶嚴定軍説,他回家種地,就是看好規模效益。“沒有規模經營,我不會種地。”不過,規模經營究竟多大規模合適?是多多益善,還是因地制宜?不同地區面臨不同選擇。
湖南瀏陽市蘆塘村47歲的種糧大戶于繼平租了200多畝地,一年兩季,每年收入20萬元左右。他認為這一規模比較好,再多,租地難,風險大;再小,收入不划算。他算了賬,一個人種二三十畝水稻,比打工強,一個家庭農場三四口人,種200畝地,收入很靠譜。但如果沒有規模,只種幾畝承包地,就得去打工,不然難以養活自己。在江蘇、湖北等相似的水稻産區,大戶們認為合適的家庭農場規模,大抵在200畝至500畝。
小麥産區的規模相應大一些,但沒有統一標準。在安徽省,潛山縣農委主任余本傑説,大戶規模2000畝以內為宜;宿州市淮河農機聯合體董事長李清武説,最好在200至500畝之間;潛山縣路口村種植大戶朱明亮認為,1000畝合適。在河南、河北、黑龍江、吉林等地,儘管有幾千畝甚至更大規模的種植戶,但總體上都認可適度規模,大的2000畝即可,小的三五百畝足矣。一些地廣人稀或者一年一熟區域,規模會大一些。
為什麼要適度規模?湖南瀏陽市永和村烤煙合作社理事長劉福瑞看得很明白。他説,以前當地1800多戶種煙,後來減少到400多戶,如果讓合作社來種,只要四五戶就能種好,“可那是不行的,大家都要吃飯,只能適度規模”。
“大家都要吃飯”,話簡單,道理實在。四川廣漢市農業局總農藝師王少華説,現在多數農戶還是以土地收入為重要來源,或者以土地作為基本保障,沒地不行。而且對大戶來説,規模越大,壓力越大、風險越大。山東汶上縣泉家樂家庭農場主完顏文利租了1600畝地,租金負擔不説,管理負擔也大。剛開始雇人種地,“磨洋工”的不少。安徽宿州市葛林村修春農場主雷修春説,規模越大,越怕天災人禍,如果頭一、二年歉收,想“起水”就難了。
一邊是普通農戶,一邊是規模經營,怎麼辦?一些地方探索了規模經營的不同形式。江蘇的四方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搞全程託管經營,近2萬畝地,但直接流轉的才600畝。36歲的理事長仝新先説,規模化不一定非得流轉土地,託管經營有規模、不租地、風險小。四川崇州市地少人多,探索出土地股份合作社、職業經理人、社會化服務組織等3種主體,農戶不必流轉土地也能規模經營,收益還有保障。
“地租”以協商為主,但並非越高越好
土地流轉,租金怎麼定?江西南昌縣朱坊村朱上京租了本村280畝地,他直接與村民談,租金每畝350元,比周邊低。老朱説,村裏做生意的人多,不在乎這點租金。湖南瀏陽市水山村大戶顏曉明説,他按每畝500斤稻穀付租金,今年租金上漲,但高於600斤稻穀他就不租了。
租金有高有低,基本是協商的結果。在湖北、湖南、江西等水稻産區,每人平均面積不大,大戶與村民直接協商的多;在山東、安徽、河北等小麥産區,每人平均面積大些,通過村委會或鄉鎮協商的多,租金也通過村委會或鄉鎮專門賬戶轉給農戶。安徽宿州市埇橋區農委副主任馬剛説,這樣更規範,更保險,雙方放心。從各地來看,因為租金協商不下導致流轉“流産”的現象很少。
租金高低取決於當地實際。山東汶上縣完顏文利付的租金為山地700元、良田1000元。“這個租金高了點。”他説。與他相鄰的安徽宿州市大戶雷修春説,2007年每畝租金700元,“現在900元還得是現金”。四川廣漢市烏木村大戶黃明水把全村1000多畝地租了,每畝600元,有的村每畝700斤稻穀。浙江績溪縣胡村因為電商“聚划算”落地,每畝租金800元。甘肅高臺縣五一村租金350元。
租金從300元、500元到700元、1000元區間的比較多。小麥産區每人平均面積大,村民更在意,租金相對高一些;水稻産區除東北外每人平均面積小,租金反而低一些。此外,租金高低與種植産品、租地人身份也有關。種植蔬菜、苗木,租金高;公司租地,租金更高。安徽宿州市十里村的陳民巨開公司建農業觀光園,每畝租金1200元。
租金保障了農民利益,也推進了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那麼,租金是不是越高越好?湖北監利縣新紅村大戶趙又平説,他1998年租了村裏600畝湖田,2010年才掙錢。“幸好當時租金低,不然就慘了。”湖北武穴市吳文村大戶孫發旺説,租金並不是越高越好,低了村民受損,高了大戶受不了,只能搞非糧化,或者非農化,這又會推動租金走高,最後受傷害的是規模經營。
這話很在理。從經營來看,糧食大戶每畝純收入600元、700元的居多,高的1000元、1200元左右,低的300元左右。但由於農資成本、人工成本、機械成本和租金成本不斷上升,規模效益出現了“瓶頸”制約。江蘇洪澤縣濱河村大戶趙可寶説,一個200畝的家庭農場,年收入低於10萬元就沒有積極性了。中國農大教授何秀權認為,租金必須尊重農民意願,但並非越高越好,從長遠發展看,應有一定限制,要適度。
“權證”是根本保證,如何推進還得下功夫
土地流轉的基本前提,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安徽績溪縣農委主任周道清説,稅費改革前農民不在意承包地,“拋荒地”不少,現在土地要確權,不拿到權證還不願把地租出去了。
“權證”讓農民吃了定心丸,土地流轉更順暢平穩。不過,確權過程中一些普遍性問題還要實事求是地探索。湖北省正開展確權試點,監利縣農業局副局長李詩信説,從摸底看,由於歷史原因,不少家庭登記地塊比實際面積要小。比如原來是6畝,實際是8畝甚至更大,有的開墾“四荒地”面積不小。還有,確權後增人、減人要不要調地?這些都是問題。
這些問題如何解決?山東汶上縣唐莊村已完成確權頒證,37歲的村黨支部書記王立濤説,村裏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基本沒有矛盾。對各家多出來的三五分地,是誰的登記給誰;對開荒多出來的地,使用權歸開荒人,所有權歸村集體,平時開荒人自己使用,但如果把地流轉出去,流轉費用就要歸村集體。唐莊村以前村集體機動地50畝,確權頒證後,機動地增加到65畝。在其他地方,有的經村民同意,開荒多出來的地按一定比例給原承包戶,剩餘部分作為村集體機動地,或者作為新增人口分配數量。
安徽潛山縣大戶朱明亮説,村裏有一塊上千畝的地,土地整理後原來的田埂沒了,他整體租下來,只能給村民確權確地,但不能確定原來的土地“四至”,村民都認可。總體上,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各地既有大體相似的做法,也有“一村一策”的做法。不過,江西安義縣觀察村京能水稻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熊北林認為,土地確權是大事,對一些普遍性問題,要有相應的指導性意見,防止走偏。
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張紅宇説,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從2009年開始試點,選了8個村,2010年、2011年、2012年試點50個縣,2013年105個縣,2014年安徽、山東和四川三地整省試點,2015年擴大湖南、湖北、江西等9省整省試點和其他省份部分地區試點,迄今有1988個縣開展確權頒證。“逐步試點,就是要按照保持穩定、依法規範、民主協商、因地制宜的原則,首先保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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