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種糧大戶的盈利空間
- 發佈時間:2015-04-07 11:29:47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王瑜
越來越高的土地流轉費,擠壓著本就不大的種糧盈利空間,也增加了規模種植戶的“非糧化”甚至“非農化”傾向。在糧食生産加快向種糧大戶、合作社集中的情況下,糧田不種糧,對國家糧食安全來説是個不小的隱患,必須引起重視。
不能讓越來越高的流轉費“吃掉”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並不是要打壓土地流轉價格,因為土地流轉作為一種市場行為,其價格是價值和供需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如果簡單粗暴地加以打壓,不僅會干擾流轉市場秩序,而且不利於土地流出方農民增收。
那麼,問題的解決就需要從另一個維度上去尋找答案——拓寬種糧大戶的盈利空間。在實際生産中,規模並不一定能産生規模效益,按照傳統方法種糧,扣除土地流轉費和雇工成本,不賺錢的不少。然而就在一些種糧大戶在為高企的土地流轉費苦惱時,為什麼有些種糧大戶的規模越來越大,效益越來越好?分析原因,他們有的是採用新技術、新機械,提高勞動生産率,減少人工以及物質投入;有的是發展訂單種植,或乾脆自己投建烘乾、倉儲、加工設備,降低市場風險,提高産品的附加值;還有的變流轉耕地種糧為提供託管服務,不用再付流轉費還能收取服務費。
拓寬盈利空間的辦法多,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種糧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目前仍然弱小,這時候就需要政府在市場做不了或不願做的地方發力,為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減負”。比如加快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的建設,降低土地流轉後的平整成本,提高土地産出率;比如加大貼息貸款、擔保貸款等金融支援力度;再比如對新型經營主體開展針對性培訓,拓寬其發展思路,增強其發展能力等等。在扶持的同時,政府也需要加強管理,加快永久基本糧田保護的劃定和保護工作,從法律上為“非糧化”劃定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