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價格戰莫讓消費者買單 防止企業轉嫁成本
- 發佈時間:2015-04-05 13:55:00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家旅遊局針對社會反映同程、途牛兩家企業在網際網路上以低價招徠遊客的經營行為,責成相關部門分別約談了同程、途牛企業負責人,並要求其就相關旅遊産品成本構成作出説明。江蘇省南京市旅遊委員會已下發整改通知,要求途牛停止其“1元出境遊”業務。
從經濟學角度而言,價格戰是消費者選擇的必然,是市場經濟下最基本的競爭形式。雖然人們的消費心理隨著消費水準、消費品質的提高在不斷改變,但價值與實惠永遠是顧客的第一追求。所以旅遊企業在網際網路上以低價招徠遊客的經營行為,最初廣受消費者歡迎。
我們知道,企業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而價格戰以犧牲利潤為代價來爭奪市場的方式,無異於飲鴆止渴、竭澤而漁。所以,沒人願做賠本的生意,如果企業搞價格大戰,極有可能以犧牲産品和服務品質作為代價。即使不這樣做,他們也可能在企業佔有的市場份額到了能夠主導市場定價時,通過抬高價格來彌補之前的利潤損失。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旅遊價格戰,最終只能由消費者買單。
要防止企業轉嫁價格戰成本,真正保障消費者在旅遊市場中的合法權益,光靠相關部門約談是不夠的,最終還得靠法律手段來規範市場行為,因為法律對於約束市場行為能發揮持續的效力。同時,還應該通過完善法律制度來提升消費者與旅遊企業之間的博弈能力。(作者係江蘇省泗洪縣檢察院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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