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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規建房、分房的法院知法嗎

  • 發佈時間:2015-04-04 02:30:38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第三隻眼

  法院是維護公正的最後一道屏障,可都安縣法院卻涉嫌多重違紀,它絕不能以無果輕易收場。

  據報道,廣西都安縣法院以建辦公樓名義獲徵土地,卻將其中大部分土地改建為“住宅”,多名法院領導的在建住宅面積竟超過500平方米,一時間引輿論譁然。

  這一事件中的“槽點”過於稠密了,簡直讓公眾無從下嘴:涉事縣法院“頂風”新建了一系列明顯超標的樓堂館所;它還將辦公用土地改成“住宅”,搞事實上的違規分房;被徵地農民唐秀和發帖申訴,遭到“縣內追捕”,以誹謗罪被關押一年多,至今不判不放人……

  首先,都安縣屬喀斯特地貌,每人平均耕地不足0.7畝,可見土地的珍貴。但這麼個偏遠之地的縣法院,這幾年卻一直在建樓:2007年剛建了六層樓高的歐式審判綜合樓;2011年,又搬到新建的七層綜合審判樓;2013年,建成了法警辦公樓;2014年,再獲得10畝無償劃撥土地,用於建設執行指揮中心、安陽中心法庭及法警訓練基地……要知道縣法院在編人員總共才92人,但僅綜合審判樓就有68間辦公室!中央屢次禁止新建樓堂館所,都安縣法院卻頂風違紀,毫無收手的意思,底氣何來?

  其次,都安縣法院作為司法機關,卻改變土地用途,以新建審判綜合樓為名徵收26.8畝土地,21.7畝的辦公、宿舍用地被變更用途為“住宅用地”,再由法院內部人士低價“招拍挂”取得,形成不正當的利益輸送。之後建成“法院小區”,多名法院領導住宅面積超過500平方米。在國家嚴控土地徵用、禁止福利分房的情況下,涉事法院有何神通繞過國家法律,將劃撥的辦公用地改成“住宅”?上級土地管理部門為什麼為其“任性”開綠燈?

  還有,被徵地農民唐秀和等人因對補償方案不滿上網發帖,結果縣法院黨組副書記唐秀輝等人到縣公安局報案,去年2月,唐秀和被以涉嫌“誹謗罪”抓捕。眾所週知,“誹謗罪”原則上是個刑事自訴案件,應由被誹謗者提出刑事自訴,而不應像普通犯罪那樣由公安立案抓人,這有利用公權打壓民間批評之嫌。更大的問題是,此案一開始就沒有進行回避;之後雖然指定由南丹縣異地管轄,但至今唐秀和已被關押一年有餘,遠遠超過羈押時限,當地仍不判不放人,這已屬違法辦案無疑。

  這些“槽點”已涉嫌嚴重的違紀乃至違法。可實質上,今年1月就有媒體對此做了報道,廣西政法委曾在官微上表示:已將此事轉至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但三個月過去了,此事進展如何外界無從得知。“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這不能成為一句空話。而這起槽點滿滿的法院涉違規事件,也絕不能以無果收場。

  □季鴻褚(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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