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政府 切實承擔監管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4-02 12:31:14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北京4月1日電(駐京記者 莊宇輝)昨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投資管理方式建立協同監管機制的若干意見》有關情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秘書長李樸民表示,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權力與責任同步下放”、“誰承接、誰監管”的要求,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李樸民表示,《若干意見》共包括9個部分、30條政策措施,從創新管理入手,圍繞既放權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務到位、監管有效,促進市場秩序更加規範,市場活力充分釋放的改革目標,明確了建立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的總體要求和主要原則,提出了通過建設資訊共用、覆蓋全國的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制度+技術”有效監管的主要政策措施。
李樸民重點介紹了《若干意見》的五項主要任務:一是切實接住管好。二是突出監管重點。三是落實監管責任。四是創新監管方式。五是健全約束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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