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成“霸王條款”新重災區
- 發佈時間:2015-04-02 06:33:46 來源: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通訊員 宮尚軒 記者 鄒偉) 省工商局昨天通報,去年全省共查處合同違法案件1171件,罰沒金額1420萬元。除了銀行、電信、房地産等以前常被詬病的領域以外,網路交易領域成為新的“霸王條款”重災區。
去年,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後,省工商局成立了“網路交易合同格式條款監管課題研究組”,對全省142家網路交易平臺和國內較大的9家網路交易平臺,開展了長達近一年的調查摸底、網上調研、分析歸類、專家評審等工作,最終歸納了七種典型的網路交易“霸王條款”。
它們分別為:任何情況下,本網對任何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不負責任;網站保留隨時修改或者中斷服務而不需要知照用戶的權利;網站不對所提供之網路服務做任何類型之擔保,包括但不限于:網路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在任何情況下,網站均不對內容的準確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因內容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損害承擔任何責任;本網站之聲明以及其修改、更新及最終解釋權均屬本網站所有;若非産品品質問題,而是客戶認為産品與想像不同則不予退換;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網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些“霸王條款”分別違反了《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條款,共性是變相加重了用戶的責任,免除網站依據法律法規應當承擔的責任及義務,侵害了用戶的合法權益。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