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
- 發佈時間:2015-04-02 05:46:0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提出,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競爭政策和産業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促進優勝劣汰,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這為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指明瞭方向。
創新環境是包括科技政策和科技體制在內的各種制度和各項政策綜合作用的結果,公平開放的創新環境是加強自主創新的必要條件。近年來,我國創新環境不斷優化。《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實施,《科技規劃綱要》配套政策加快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教育規劃相繼出臺,智慧財産權戰略實施力度明顯加強。技術創新工程深入實施,科技仲介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創新文化和科研誠信建設得到重視,全社會關注創新、支援創新、參與創新的氛圍正在形成。
但我們也要看到,儘管經歷了30多年的高速發展,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製造業大國,但是在全球産業鏈上,中國製造業依然處於中低端水準。我們以較少的每人平均資源佔有量和脆弱的生態環境,承載著巨大的人口規模和實現持續快速發展的壓力,面臨著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嚴峻挑戰,根本出路就在於創新,實現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的重大轉變。
面向未來,我們要進一步破除一切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靠改革釋放創新活力,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讓一切創新源泉充分涌流。
一是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智慧財産權保護是自主創新的重要環節,因為智慧財産權在市場經濟中不僅有財富的屬性和商品的屬性,而且還具有高附加值的屬性;産權化的知識在知識經濟中,構成了非常重要的生産要素;同時,智慧財産權既是自主創新的基礎和衡量指標,又是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因此,要進一步強化智慧財産權制度的激勵作用,一方面要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相關法律,研究降低侵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門檻,調整損害賠償標準,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另一方面,要完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制度,明確商業秘密和侵權行為界定,研究制定相應保護措施,探索建立訴前保護制度。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産權保護辦法。
二是打破制約創新的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一方面要加快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建立鼓勵創新的統一透明、有序規範的市場環境。切實加強反壟斷執法,及時發現和制止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為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拓寬空間。另一方面要打破地方保護,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的規定和做法,糾正地方政府不當補貼或利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為,探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三是健全企業主導的産學研協同創新機制。要建立政府與企業創新對話機制,讓更多的企業參與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指南制定。支援大中型企業建立健全高水準研發機構,牽頭組織實施關鍵共性技術和重大産品研發項目,引導其加大基礎前沿技術研發投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工程試點,完善區域性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佈局,發展壯大一批“科技小巨人”。促進産學研用深度融合,建立産業技術創新聯盟形成市場化、運作規範化、管理社會化的發展機制,支援聯盟編制産業技術路線圖,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制定技術標準,構建産業創新鏈,提升産業核心競爭力。
此外,還要建立起有助於創新的財稅、採購政策。從財稅的角度看,要提高普惠性財稅政策支援力度,堅持結構性減稅方向,逐步將國家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方式轉變為以普惠性財稅政策為主。要統籌研究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調整目錄管理方式,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適用範圍。要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重點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力度。從採購政策看,要健全優先使用創新産品的採購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符合國際規則的支援採購創新産品和服務的政策體系,落實和完善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相關措施,加大創新産品和服務的採購力度,鼓勵採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採購方式,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援,促進創新産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同時,還要研究完善使用首臺重大技術裝備鼓勵政策,健全研製、使用單位在産品創新、增值服務和示範應用等環節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作者單位:江西財經大學)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