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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需有風險自擔意識

  • 發佈時間:2015-04-02 04:36:47  來源:大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孟 佳

  被立案調查10個月後的博元投資,上周迎來最後宣判。

  證監會上週五宣佈,博元投資因重大違法被移送公安機關後,上交所將按照規定啟動退市相關程式。同時,證監會還指出,目前有31家公司處於立案調查階段,一旦被認定為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披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3月27日,博元投資公告稱,當日收到上證所的函,後者將對其涉嫌信批違法違規進行公開通報,且已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至此,該上市公司隱藏多年的信批、債務等驚人黑幕,終於逐漸揭開真相。

  由此,博元投資將成為新規下,首家因重大違法啟動退市機制的公司,退市新規正逐漸顯示其“威力”。

  去年10月份,證監會發佈《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如果出現欺詐發行、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的,可被強制退市。從現實環境看,博元投資被強制退市,既為新規樹立了權威,也為漸行漸近的註冊制改革清障。

  其實,早在去年底,退市新規甫一齣臺,在監管部門的強力約束下,包括博元投資在內的38家上市公司發出了退市警告公示,其中僅1/3是因為業績連續兩年虧損發佈退市風險公告,26家公司發佈警告是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這種退市風險批量預警機制,在之前是罕見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周發佈相關消息時,證監會依然不忘警示投資者,要回避違規違法、可能存在市場操縱等個股,以免“踩雷”。然而現實是,大量股民缺乏與市場機制改革匹配的風險意識,正成為阻撓資本市場破除剛性兌付的一大障礙。

  一個明顯的例子,博元投資去年12月9日公告廣東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並復牌,當日股價應聲跌停。12月10號,股價繼續跌停,但是在收市前的最後十分鐘被巨量資金拉起,博元投資可能被退市的重大風險尚未被充分認識。

  即便是博元投資被啟動強制退市的當下,仍有不少中小股民認同“殼”資源的稀缺性可讓其起死回生,並鋌而走險。證監會此前提出,針對博元投資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可以自己受到的虛假陳述侵害為由,對博元投資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不少中小股民甚至認為,監管層讓股民自己提起訴訟,是拋卻了對散戶的責任。

  這一幕在A股市場早就不陌生,甚至和“打新股”等一道,構成了中國資本市場的一種獨特景象。這一幕的背後自然是中國金融領域根深蒂固的“剛性兌付”機制,未來退市機制順暢、註冊制改革成功,很大程度上都依賴於中國打破“剛性兌付”的進度。

  如果在退市問題上存在“剛性兌付”,會導致中小投資者産生隱性擔保依賴,認為投資“殼”資源穩賺不賠,只考慮收益而不考慮風險,“風險自擔”成為合同的軟約束。其實,只有投資者風險意識增強,金融市場才能有效率,才能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退市機制需要政策層面加強完善信託投資者保護機制、提高資訊披露透明度、建立信用風險分擔緩釋機制,而在參與者層面,則需要投資者樹立市場化的風險觀念,全社會形成“買者自負、賣者盡責”的文化,並對應買者自負與賣者盡責並重的監管環境。

  顯然,改變人的固有觀念要受到很多習慣性思維的延阻,投資者腦中的“剛性兌付”意識短期內較難根本扭轉,更應理性看待這一現象——這是我國金融市場特定發展階段的産物,但是不是必然伴隨著金融改革發展的進程逐步消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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