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因生意慘澹靠罌粟殼熬出招牌菜
- 發佈時間:2015-04-01 08:14:00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扭轉酒店生意慘澹的局面,老闆和廚師長合謀在菜肴里加罌粟殼。生意是好了,可他們也因此觸犯了法律。經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該酒店老闆馬欣良、廚師長趙誠敏和倉庫保管員黃娟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對該酒店處以罰金20萬元的處罰。
2011年開業以來,無錫市興元酒店的生意一直不太好。2012年初的一天,時任該酒店廚師長的趙誠敏跟老闆馬欣良建議,本店的魚頭湯土腥味太重,加點罌粟殼不但能去腥,湯的味道也會變好,馬欣良同意了他的提議。2012年6月13日和2013年1月1日,趙誠敏先後兩次從供應商那裏買來罌粟殼並交由倉庫保管員黃娟保管。2012年6月起,趙誠敏開始用罌粟殼熬製豬油,再將熬好的豬油加入該店推出的“農家大水缸”魚頭湯中。此後,酒店的生意果然有了起色,“農家大水缸”也在食客們的口口相傳下成為該店的招牌菜,慕名前來品嘗的人絡繹不絕。
2014年8月4日,公安機關根據前期掌握的線索,與當地行政執法部門一起來到興元酒店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罌粟殼500克,以及用罌粟殼熬製的油和製作的菜品若干。據趙誠敏交代,該酒店熬製含有罌粟殼的食用油長達22個月,用掉此類油約1320斤。
為依法有效打擊犯罪和維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南長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對此案的偵查,就涉案人員在案中的具體行為、作用等引導公安機關完善證據鎖鏈。在審查批捕階段,該院經分析認為,酒店老闆馬欣良明知並同意趙誠敏的行為,倉庫保管員黃娟明知二人行為仍給予配合,均係同案參與人,應予以偵查。在審查起訴階段,該院又積極引導公安機關針對單位犯罪偵查取證,及時查證了相關證據並對該酒店追加起訴。(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范曾 邱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