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保障入伍軍人土地承包等權益
- 發佈時間:2015-03-30 02:31:26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杭州3月29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浙江省軍人軍屬權益保障條例》,明確規定義務兵和士官入伍前的土地承包等權益一律應予保留。
《條例》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民居民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統計指標為基礎,結合當地城鄉人口比例測算確定。同時,義務兵和士官在服現役期間,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保留。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在服現役期間,入伍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其成員資格應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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