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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質詢會委員會將取代發審會

  • 發佈時間:2015-03-27 11:31:34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訊 據證券時報網報道,記者從多位投行人士處獲悉,註冊制推行工作首先從下放發審會開始,現在的證監會發審會屆時將由深交所、上交所各自組建的聆訊質詢委員會取代。即現行的證監會發審會將被滬深交易所的聆訊質詢委員會取代。

  原則上“聆訊質詢委員會”不審核首發企業上報的材料,只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這也是參考香港市場採取的措施。

  聆訊一詞本屬法律用語,係指案件在公開審訊前,法庭進行的各項中途聆聽與訴訟各方的陳述。聆訊一般都在內庭形式進行,與案無關人士不得列席。

  聆訊在香港股市裏面的含義就是隨時等著被聯交所質詢。

  按照香港聯交所的規定,對擬上市公司只進行“形式性審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意思是只審核申報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條例關於資訊披露的要求,是否存在非正常關聯交易等等,而不審核上市公司應不應該上市──當時的香港創業板是很寬鬆的,只要你有兩年的經營記錄,只要公司治理看上去還可以,只要有保薦人願意保薦,只要你的股票發行前有足額的認額,你就可以發股票了。

  “內部的説法是,無論如何,今年5月份就要將發審會解散,IPO受理和審核下放到交易所。”一位證券公司分管投行的副總裁透露。(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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