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福林:市場經濟離不開一個法治化的環境
- 發佈時間:2015-03-26 15:5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近日,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研究員遲福林在《行政管理改革》中發表署名文章《建設法治化市場經濟》。文章認為:無論是實現由工業主導向服務業主導的經濟轉型,還是擴大內需、拉動消費,都高度依賴於一個法治化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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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經濟轉型發展正處於歷史關鍵節點。加快推進法治市場經濟進程,完善市場經濟法治建設,釋放市場經濟的新紅利,不僅能為保持7%左右的中速增長奠定堅實基礎,而且將為走向公平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首先,從實踐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關鍵在於實現經濟增長方式從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的轉變。這就需要依法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實現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關係的定型化、制度化。
其次,這些年營商環境惡化的突出矛盾是産權保護不到位,社會資本的投資信心不足。打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重要的基礎是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例如:賦予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的法律地位,完善産權平等保護制度,為不同所有制的財産權利平等提供法律保障,嚴格禁止任何機構不經法律程式剝奪私人財産;推動農村土地物權化改革,通過規定農村土地使用權可流轉、可抵押、可入股等,形成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的法律制度;適應由工業經濟向服務經濟轉型的客觀趨勢,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相關立法,用法律促進和保障創業創新。
最後,要形成市場監管的法律框架。研究出臺綜合性的《市場監管法》,強化市場監管機構的權威性;修改《食品安全法》和《藥品管理法》,實行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把反行政壟斷納入《反壟斷法》,對國有壟斷行業等相關行業監管內容進行清理、修改,推動壟斷行業競爭環節對社會資本全面開放,自然壟斷部分吸納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城市公用事業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另一方面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客觀上要求打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例如:把負面清單管理納入《行政許可法》,為企業“法無禁止即可為”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在市場準入、稅收支援、政府購買等方面一視同仁,為各類企業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
隨著我國進入增長轉型與改革的新階段,無論是實現由工業主導向服務業主導的經濟轉型,還是擴大內需、拉動消費,都高度依賴於一個法治化的市場環境。加快實現依法監管,推動市場監管法治化的轉型牽動影響全局,已成為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作者簡介: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研究員遲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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