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罰字[2015]2號
- 發佈時間:2015-03-25 16:29:56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龐旭東:
2014年9月16日,北京市海澱區道路積水點消隱改造工程文慧園西路北段施工過程中發生燃氣管線破壞事故。事故造成一根DE40中壓燃氣管線洩露,影響周邊33戶居民用氣,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5萬元。經事故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你作為該工程的施工項目負責人,自工程開工至事故發生前未到崗履職,未對工程項目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未及時消除項目施工中的事故隱患,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我部于2015年1月13日向你發出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建市罰聽告字[2015]2號),魏顏浩于2015年1月28日代你簽收。你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聽證申請。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停止一級建造師執業3個月的行政處罰。你在收到本決定書15日內,持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到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人:李雪飛 劉精華
聯繫電話:010-58933327 010-58934450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