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公積金繳存調整額度 部分購房者貸款額度會降低
- 發佈時間:2015-03-25 08:27:3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今年7月1日起,公積金繳存額度將根據調整後的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和基本生活費發生變化。昨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關於2015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和基本生活費涉及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受此影響部分購房者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將會降低,貸款最高額度將降低數萬元不等。
據了解,本次調整屬於例行調整。從今年4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不低於1720元。基本生活費標準每月不低於1204元。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政策的通知》規定,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後,保留的每人平均生活費不得低於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準。自2015年4月1日(含)起,新受理的執行差別化政策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借款申請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費標準由1092元調整至1204元。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工資扣除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後,低於最低工資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低於最低工資部分可以不繳;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工資扣除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後,低於基本生活費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低於基本生活費部分可以不繳。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相關解讀
調整基本生活費 貸款額減少
調整基本生活費標準後,以貸款期限30年為例,對於已婚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部分在977元(含)以下的,其貸款額度將略有降低。
例如:繳存職工趙先生和孫女士為夫妻,貸款期限30年,購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時間等均符合貸款要求。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部分之和為950元,調整前可申請到120萬元的貸款;調整後扣減2408元的生活費,其可以申請到115.3萬元的貸款,貸款額度減少4.7萬元。
調整最低工資 單位繳存額不變
正常情況下,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額和個人繳存額是一致的,但是少部分低收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可能低於單位月繳存額,甚至為零,單位繳存額不變。
例如:繳存職工王先生月工資為1800元,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額為1800×12%=216元,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如同樣扣除216元,職工實際工資會低於172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故此情況下王先生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為1800-1720=80元,低於單位月繳存額,單位繳存額不變。(記者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