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費改試點方案出爐 4月1日起財險公司申報商業車險條款
- 發佈時間:2015-03-25 07:49:3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保險行業費率市場化改革積極有序推進。車險費改,正式納入改革大棋盤中。
為貫徹落實《關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保監會昨日印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試點地區及改革步驟,紮實推進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下簡稱“商業車險改革”)。
保監會明確了各相關單位的職責分工和工作任務: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負責擬定商業車險示範條款和保費行業基準,建立商業車險新型條款評估和保護機制;財産保險公司負責自主確定商業車險條款,科學厘定商業車險費率,依法報批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建立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監測調整機制。
商業車險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也一目了然。將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推廣階段,確定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陜西、青島等6個保監局所轄地區為改革試點地區,明確從2015年4月1日起,經營商業車險業務的財産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方案》要求申報商業車險條款費率。
繼2013年宣佈取消普通型人身險沿用14年的2.5%預定利率上限限制後,2015年保監會繼續推動萬能險和佔財險七成以上份額的商業車險費率改革,改革紅利正在有序釋放。如壽險改革帶來的是,各機構開發保障型險種的積極性明顯高於以往,全年審批、備案的産品中,保障型險種超三成;全年人身險保費收入中,與民生保障關係密切的年金保險同比增長77.2%,健康保險增長41.3%;普通型人身險費率改革後實現保費同比增長265%,一舉扭轉過去人身險中投資型險種佔比較高的結構失衡局面。
相比壽險,車險費改革更多讓人聯想價格的優惠。為此,監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通過加強對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擬訂使用和償付能力監管,強化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確保改革後車險市場平穩,切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使得改革試點平穩落地。
如《方案》將《意見》提出的改革內容具體化、明晰化、精細化,使改革各項舉措更具操作性、針對性和現實性,是落實《意見》、開展商業車險改革試點的實施細則和指導改革試點平穩實施的重要規範性文件。
按照要求,財産保險公司應建立健全商業車險費率監測調整機制,動態監測、分析費率精算假設與市場實際情況的偏離度。試點地區相關財産保險機構後期實際發生的車險綜合賠付率、綜合費用率、綜合成本率等主要經營指標較前期車險費率精算報告中假設的預期綜合賠付率、預期綜合費用率、預期綜合成本率等指標發生重大偏離,尤其是車險綜合成本率上升幅度超過本財産保險機構綜合成本率前三個年度相應期間平均同比變動幅度(取絕對值計算)時,應及時對商業車險費率進行調整,並重新向中國保監會報批。
市場人士認為,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和太保財險3家共佔有超6成車險市場份額,其他數十家財險公司共佔不到40%的車險份額。車險費改目的是讓財險公司根據其賠付經驗在定價和條款方面更具備靈活性。因此,車險改革對於大型保險公司利多,部分中小財險公司則面臨一定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