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想安全交易政府專用賬戶劃轉
- 發佈時間:2015-03-25 07:53: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廣州市存量房交易資金專用賬戶管理辦法》徵求社會意見
二手房交易買賣的過程中,買家把房款都交齊給了業主,但是業主卻拖著不過戶,怎麼辦?業主已經和買家辦了過戶手續,但是買家卻遲遲不肯把尾款交給業主,又怎麼辦?
今後,買賣雙方遇到這些情況都可以選擇政府的專用賬戶進行劃轉資金操作,以確保交易的安全性。昨日,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公佈了由其草擬的《廣州市存量房交易資金專用賬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今後廣州由仲介機構促成的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當事人將可以自願選擇廣州市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用賬戶劃轉交易資金。而仲介機構不得額外收取服務費,更不得直接或間接代收代管交易資金。
遵循自願原則不額外收費
據悉,二手房交易資金是指交易雙方當事人簽署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款,包括定金、首期房款、按揭款、買受人為出賣人償還的原貸款等,但是不包括存量房交易雙方當事人應當支付的各項稅、費。
《辦法》就擬規定,房地産仲介服務機構促成的二手房交易,應當書面告知交易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選擇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用賬戶劃轉二手房交易資金。房地産仲介機構不得額外收取服務費,也不得直接或間接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資金。
而二手房交易資金專用賬戶管理將遵循安全、快捷、無償、自願的原則。交易雙方當事人自行決定交易資金的劃轉方式,對選擇以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用賬戶劃轉二手房交易資金的,才適用該《辦法》。
可合同約定存款時間方式
將來,廣州市二手房交易資金專用賬戶將由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開立、公佈和管理,而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存款業務的商業銀行都可以開立專用賬戶。交易雙方當事人選擇專用賬戶收取和支付交易資金的,就要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以下內容:
(一)所選擇的商業銀行;
(二)交易雙方當事人各自收款賬戶;
(三)存款時間及方式;
(四)交易資金在專用賬戶收存期間産生利息的歸屬對象;
(五)劃款時間;
(六)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一旦交易雙方當事人選擇了專用賬戶收取和支付交易資金,就應按照合同約定,在申請過戶之前,由買家持買賣合同及繳款通知書將二手房交易資金存入所選擇的商業銀行專用賬戶下設子賬戶。如果買家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申請辦理過戶前也要把首期房款存入所選擇的商業銀行專用賬戶下設子賬戶。此外,在“轉按揭”的過程中,如果買家要替業主提前償還原銀行貸款的,也要按合同約定將還款資金存入所選擇的商業銀行專用賬戶下設子賬戶。
而在完成過戶登記後,買賣雙方選擇的銀行就要根據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及時將交易資金劃轉至業主預留的收款賬戶中。
溫馨提示:
徵求意見的時間:2015年3月24日~2015年4月3日。
公眾獲得徵求意見稿全文的途徑:登錄網站www.laho.gov.cn,點擊本文附件下載。
聯繫部門及方式: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聯繫人:左小姐,聯繫電話:83306662。
公眾提交意見的途徑:公眾可將意見、建議通過電子郵件(zqyj2013@126.com)或郵寄(廣州市中山四路芳草街26號雍雅園3樓存量房交易款監控部,郵編:510030)或傳真(傳真電話:83342565)形式反饋至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 廣州日報訊 (記者賴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