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權力清單明年底前全部公佈
- 發佈時間:2015-03-25 05:31:5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3月24日訊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指導意見》指出,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要將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行使的各項行政職權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作流程、對應的責任等,以清單形式明確列示出來,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建立權力清單和相應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許可權,大力推動簡政放權,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和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協調機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指導意見》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作為地方行政職權的主要實施機關,是這次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重點。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垂直管理部門設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職權的機構等,也應推行權力清單制度。
根據《指導意見》,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包括8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全面梳理現有行政職權;大力清理調整行政職權;依法律法規審核確認;優化權力運作流程;公佈權力清單;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動態管理機制;積極推進責任清單工作;強化權力監督和問責等。
《指導意見》要求,省級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縣兩級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門、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權力清單的公佈工作。鄉鎮政府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研究確定。垂直管理部門設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職權的機構的權力清單公佈,要與當地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公佈相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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