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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全面施行並聯審批制度

  • 發佈時間:2015-03-24 22:29:41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3月17日,根據湘潭市政府日前印發的《湘潭市市級行政許可項目並聯審批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湘潭開始在全市範圍內施行行政許可並聯審批制度,將進一步提升審批效率,優化政務環境。

  施行並聯審批制度後,按照市政府公佈的市級行政許可項目目錄,凡兩個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許可的項目(包括建設工程項目和其他項目),將由牽頭單位設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統一受理,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召集、牽頭單位組織、聯辦單位參加,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及需要,採取會議審查、現場踏勘、批件會簽等形式,同步辦理許可。整個工作流程可概括為“一家受理、抄告相關、聯合審批、限時反饋、辦結告知。”《意見》規定,適用並聯審批行政事項的審批時限,將在之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批事項承諾時限的基礎上再次進行大幅壓縮。其中,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將在法定時限802天壓縮至承諾時限274天基礎上,再次壓縮至128天;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將在法定時限683天壓縮至承諾時限234天的基礎上,再次壓縮至96天。《意見》還首次對項目審批過程中涉及的仲介服務的辦理時限作出了明確規範。對政府投資項目中涉及社會仲介機構受理一般時限由320天壓縮至139天,縮減56.6%,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受理一般時限由245天壓縮至119天,縮減51.4%。

  為確保該項改革能順利推行,湘潭市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市長胡偉林任組長的並聯審批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所有並聯審批項目均納入湘潭市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進行統一辦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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