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娛樂場所經營條件將進一步放寬
- 發佈時間:2015-03-23 11: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3日訊(記者 張晶雪) 《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將於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從最新版《目錄》中了解到,與2011年版相比,鼓勵外商投資的産業中,演出場所的經營不再設立“中方控股”這一限制。在限制外商投資的産業中,“音像製品(除電影外)的分銷(限于合作)”、“娛樂場所經營(限于合資、合作)”被取消。
根據我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日前,國務院剛剛發佈了《關於在廣東省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被允許在廣東省新增的試點地區獨資設立娛樂場所。此次新修訂的《目錄》在限制外商投資的産業中取消了“娛樂場所經營(限于合資、合作)”一項表明,我國對外商投資娛樂場所經營將進一步放寬。
此外,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還從《目錄》中獲知,在禁止外商投資的産業中,新增了“網路出版服務”、“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文物商店”兩項內容。高爾夫球場、別墅的建設依然禁止外商投資,但經營被解禁。同時,博彩業(含賭博類跑馬場)和色情業不再劃歸“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該項中。
據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了解,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佈了第22號令,公佈這一消息。另外,2011年12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佈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