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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職業打假人搶盡監管者的風頭

  • 發佈時間:2015-03-18 15:47:00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49歲的劉艷清是一名職業打假人,名氣雖然沒有王海大,但他作為“草根”職業打假人的“從業時間”也有15個年頭了。問及收入,劉艷清稱“近100萬,靠譜”。

  雖然並不排除,一度遊走在灰色地帶的職業打假人中,不乏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寧人的心理獲得灰色收入者,但大多數人還是能夠恪守法律的底線和原則,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和手段來維權,並給普通消費者維權提供了諸多範例。正如有專家所言,無論“職業打假人”的動機如何,一個個鮮活的案例卻潛移默化地轉變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改變著消費市場格局,同時對我國産品品質、消費領域的立法、執法也起到了彌足珍貴的完善作用。

  ——堂吉偉德

  最牛職業打假人的背後,何嘗不是最弱監管的佐證?唯有仰仗監管從弱變牛,才能減少或杜絕假冒偽劣。但關鍵是,莫讓職業打假人搶盡了監管者的風頭。可是,如何才能倒逼監管部門牛起來呢?關鍵在於嚴懲那些不作為、瀆職的監管者。有了深刻的教訓,監管者才能長記性,進而切實負起責來加強監管。

  ——李萬友

  在政策法規的範圍內,職業打假人能年入賬百萬,表明政府部門的確還有進一步強化履職的空間。職業打假人的行為,不僅對商家的制假售假行為形成威懾,而且為消費者維權樹立了較為成熟的操作模式,在一定時間內的確具有相應的市場價值。但是,在職業打假人單純趨利的動機之下,其行為恐怕經不起時間的考驗,反容易成為破壞市場正常秩序的幫兇。與其讓這些“職業打假人”鑽空子牟利,政府部門何不自己整編一支“執業打假人”隊伍,在監管下更好地去行使打假的職能,還市場一片安寧。

  ——黔之筆

  如果大多數消費者都具備較強的維權意識,同時維權成本又較低,那麼職業打假人在消費賠償案件中就不會“一枝獨秀”。面對職業打假人的逐利行動,大多數深陷泥沼的經營者往往選擇私了,暴露出他們狹隘、自私的功利算計,而不是知恥自新、重信守諾的自覺。倘若消費者與監管者不能接過職業打假人“手中的槍”,使得打假成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一項義舉,那麼“售假者繼續售假,打假人繼續致富,消費者繼續吃虧”的亂象就無法禁絕。

  ——寧書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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