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預製板房 日照標準放寬
- 發佈時間:2015-03-17 09:32:44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張明蕾 通訊員 李由)去年7月,《廈門市預製板房屋自主集資改造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發佈實施。部分居民在和設計院溝通時卻發現了問題,根據設計方案,房屋會“長高長胖”,如此一來就無法滿足現行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中關於樓間距、日照等的要求。
為實際推動預製板房自主改造,近日,市規劃委員會擬定了《預製板房屋自主改造項目規劃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放寬樓間距、日照等標準。
有效日照:
從不低於3小時放寬到不低於1小時
依現行的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日照條件應滿足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於3小時。而目前有意向自主改造的居民和設計院協商後提出的前期設計方案中,改造後的房屋大多數無法滿足這一條件,於是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基礎上,《規定》對日照標準做出了調整。
預製板房集中區域內,自主改造及周邊現狀的預製板住宅,需保證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於1小時。預製板房屋“插花”式佈局的區域內,日照條件則維持原本的不低於3小時標準。
無法滿足原有的日照條件,多半因為增設了架空層。針對架空層,《規定》也給出了標準。“預製板房屋自主改造時,允許開發建設建築底層架空層作為居民休閒場所。增設的建築底層架空層及電梯,列為公共建築空間,計入地上總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單列,但不參與計算容積率,不作為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計算依據,不作為共有建築面積分攤給業主。”
樓間距與建築退線:
規劃條件中不做預設
依照《意見》,預製板房屋自主集資改造項目,可適當增加每套套內使用面積,但不得超過原面積的10%。“面積增加,意味著改造後的房屋體型上會變胖。”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研究所高級工程師李曉剛説。地盤面積限定,房屋卻又長胖,勢必會改變樓間距,建築退線也成了問題。
因為預製板房多集中在老舊城區,該區域內的基礎設施一般不會再發生變動,所以《規定》結合廈門實際,不再對樓間距、建築退線進行預設。
也就是説,預製板房屋自主改造時,與周邊建築的間距以及建築退線可以不受現行新建建築的標準限制,但必須滿足消防、市政、施工技術的要求;同時也不受新建建築的停車標準限制。至於是否增設電梯和電梯形式,均由房屋所有權人自行決定;但四層以上(含四層)房屋的設計方案需預留電梯井位置。
目前,《規定》仍在發佈前的公示期,公示期至4月2日。市規劃部門表示,在徵求意見和公示結束後,《規定》將被正式納入修訂後的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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