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準入“閘門”將開啟
- 發佈時間:2015-03-14 03:29:43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劉宇鑫)國家發改委《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産準入管理規定》昨起公開徵求意見,該規定所稱“純電動乘用車”,包括純電動和串聯式混合動力(增程式)乘用車。經核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只能生産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産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産品,新建企業生産的産品必須使用自有品牌。這一規定的出臺也意味著,汽車行業期待已久的新能源準入“閘門”即將開啟。
根據徵求意見稿內容,新建企業投資主體應是在中國境內註冊,具備與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規模和融資能力。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具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電池系統、整車整合和整車輕量化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具有整車試製能力,具備完整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試製條件,包括車身及底盤製造、動力電池系統整合、整車裝配等主要試製工藝和裝備。
另外,新建企業還必須自行試製同一型式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數量不少 15輛。提供的樣車經過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檢驗,在符合汽車國家標準和電動汽車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在安全性、可靠性、動力性、整車輕量化、經濟性等方面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
“從上述列出的種種條件來看,此次準入的開放,直接受益者除了汽車行業生産企業,之前業界傳言的網際網路生産企業或單純的資本投資方,也獲得了更大的參與空間。”資深汽車行業專家賈新光表示。
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還明確,獲得準入的生産企業的試製樣車必須達到多項技術指標,其中,車長點4米、座位數<4座的車型其最高車速必須超過100公里/小時,而車長大於4米的車型,最高車速必須超過120公里/小時。這也意味著低速電動車企業,將依然被排斥在純電動乘用車生産的門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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