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新品種上市不再需證監會審批
- 發佈時間:2015-03-13 10:56:5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月13日,國務院決定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共包含94項。
從具體內容來看,原屬於證監會審批的期貨交易場所上市、修改或者終止合約審批;期貨交易場所合併、分立或者解散審批;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新增股東或原股東轉讓所持股份審批;證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等項目,均已被取消。業內人士表示,上述審批項目的取消,為未來註冊制改革進一步掃清了制度障礙。
另外,原屬於保監會的保險公司股權轉讓及改變組織形式審批;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賬戶設立、合併、分立、關閉、清算等事項審批;保險公司可投資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機構核準等審批事項也均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