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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上千“小飯桌”陷入監管困境

  • 發佈時間:2015-03-12 08:0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王豪 馬富春 張鵬  責任編輯:羅伯特

  位於甘肅蘭州市安寧區的西北師範大學附屬小學開學一週了,二年級學生濤濤的媽媽李娟(化名)卻有些發愁。因為剛換了工作,她無法再為兒子準備午餐。尋找一家合適的“小飯桌”成了當務之急。

  “小飯桌”專指為中小學生提供飲食服務的場所。經營者通常在學校附近租賃房屋,按月向學生收取定額費用,一般還提供午休場所。

  李娟對“小飯桌”的要求並不高——只要環境衛生、食品安全有保障,經營者有責任心就可以了。

  濤濤將媽媽帶進了西北師大校園內的一棟教師家屬樓,他的同學已經在這裡“安營紮寨”。這家“小飯桌”屋子不大,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後邊用塑膠膜又搭了間小屋,擴展出約10平方米的空間。臥室是女生宿舍,搭建的小屋是男生寢室。兩間屋裏都擺滿了高低床。

  經營者耿女士告訴李娟,這裡已經住了16個孩子,還可以再加床舖。看著淩亂的碗筷和有些發黑的抹布,李娟皺起了眉頭,“飯菜一定要衛生,娃娃吃壞了肚子怎麼辦?”

  李娟一齣門,一位熱心的大娘將她帶進了另一家“小飯桌”。這家“小飯桌”同樣“人滿為患”——住了18個學生,高低床,大通鋪,屋角還擺著一張三層床。

  這家“小飯桌”還挑學生,既不要調皮的男孩子,也不要高年級的女生,因為“這些孩子麻煩管不住”。李娟提出留聯繫電話,經營者楊女士顯得有些不耐煩,“要來就來,不來就算了!”因為對方態度有點差,“怕嚇著兒子”,李娟心裏馬上否決了。

  整個下午,李娟足足走訪了七八家“小飯桌”,家家都有讓她不滿意的地方。

  在蘭州,不少中小學生的家長遇到了和李娟同樣的難題:如何為孩子找一個安全舒適的“小飯桌”。

  “小飯桌”遍地開花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截至2010年,蘭州市有普通小學697所,另有小學教學點156個,在校生217649人。

  蘭州市食藥監局提供的數據稱,目前蘭州市有“小飯桌”上千家。可事實上,遍地開花的“小飯桌”在蘭州到底有多少家,估計沒有人能説清楚。可以肯定的是,近年來“小飯桌”的收費一路上漲,全市“小飯桌”的數量也在不斷攀升。

  那麼,這些為數眾多的“小飯桌”生存現狀如何?辦一家“小飯桌”需滿足哪些條件,又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呢?

  3月2日開學日當天,中國青年報記者隨機走訪了西北師大附小周圍的5家“小飯桌”。記者注意到,沒有一家按照要求在明顯位置懸挂了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這些“小飯桌”都在家用廚房做飯,以電磁爐為主要的烹飪工具,有消毒櫃,但大多用白醋清潔食具。食具是孩子們自己帶來的,經營者對樣式進行了統一,但並不區分使用者。被子也需要學生從家裏帶,部分床單由經營者提供,會不定期清洗。

  為進一步摸清情況,記者又趕到七里河區安西路小學附近暗訪。接近放學時間,記者在安西路小學門口看到,不少人舉著各種名稱的“小飯桌”牌子在召集剛放學的學生,還有人在給接送孩子的家長髮放“小飯桌”廣告傳單。

  在一家名為“蕊馨”的“小飯桌”裏,3名中年婦女正在為即將放學的學生準備午餐。記者問是否具備餐飲經營資質,負責人高先生説,目前餐飲經營許可證還沒有辦上,但健康證都有。

  記者在“蕊馨”看到,3間臥室中一間由客廳改造而成,每間臥室都放著十幾張高低床,床與床緊挨在一起,除了一條半米寬的通道,整個房間被塞得嚴嚴實實。

  記者暗訪的所有“小飯桌”幾乎都有一個共同點——“人滿為患”,且不愁“生源”。

  高先生告訴記者,若學生只是中午吃飯加休息,按一二年級每月320元、三四年級350元、五六年級380元收費;若下午放學後吃飯,外加輔導作業,每個學生每月得交800元;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時“小飯桌”都會派人接送學生。

  暗訪中,一名“小飯桌”經營者替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一家小飯桌招收15個孩子,一個孩子只中午用餐收費平均在450元左右,15個孩子每月收費6750元。“扣除一個月的飲食成本和每月2500元左右的房租,開‘小飯桌’的利潤空間並不大,並不像外界傳説中的那麼掙錢。”這位經營者説。

  採訪中,記者發現大多數“小飯桌”的經營者為學校周邊的住戶,其中不少人是下崗職工或失業者。他們開辦“小飯桌”一方面是為了照顧鄰里家孩子的吃飯問題,另一方面也賺錢補貼家用。另一些“小飯桌”經營者是在學校附近租房的陪讀母親,她們在照顧子女上學的同時開辦“小飯桌”以負擔租房費用和日常開支。

  “小飯桌”亂象如何破解

  今年的蘭州市兩會上,蘭州市政協委員、蘭州十中辦公室主任劉勇提交了《關於規範中小學校周邊“小飯桌”管理的提案》,建議相關管理部門制定“小飯桌”經營管理統一標準進行規範管理。劉勇表示,對“小飯桌”存在的各種問題,家長們多有反映,問題主要集中在“小飯桌”的品質問題。

  為摸清情況,劉勇曾走訪了不少學校周邊的“小飯桌”。“這些‘小飯桌’多則收四五十個學生,少則收十幾個人,每月每生收費300~400元不等;多分佈在居民住宅樓內,多數設施簡陋。”劉勇説。

  劉勇發現,這些“小飯桌”多數經營者沒有衛生許可證、從業經營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等基本證件,主要的用具食具消毒情況也良莠不齊。

  此外,“小飯桌”在食品營養方面存在很大問題,嚴重影響就餐學生的身體健康。“學生需要什麼的營養食譜?哪種食品含有哪種營養?經營者根本不知道。”劉勇説。

  在蘭州三十四中校長謝登科看來,蘭州“小飯桌”問題突出,是目前蘭州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必然現象。蘭州市作為發展中的欠發達城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外來務工人員數量的增多,這個問題只會更加突出。

  “有需求就必然有市場,問題的關鍵是誰來規範。”謝登科説。

  答案是“只有政府”。謝登科認為,面對這個突出的矛盾,學校是無能為力的。“一方面,目前的政策不容許非寄宿制學校收費,學校的硬體條件也很難達標,另一方面,學校無力辦食堂,學校辦食堂意味著承擔更多風險。”謝登科説。

  劉勇認為,衛生監督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出臺相關規定和要求,“如開設‘小飯桌’要有消防安全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要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四證齊全後方可開業”。他建議蘭州市衛生、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對全市“小飯桌”進行摸底檢查,將“小飯桌”納入管理範疇,對衛生條件等不合格的“小飯桌”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者給予取締。

  監管為何難以到位

  事實上,為加強對“小飯桌”的監管,2014年12月,蘭州市出臺了《蘭州市校外托護點集體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明確:校外托護點就餐人數10人以上的必須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10人以下的要備案登記,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經營場所必須獨立,不能與家居生活混用。

  “但現實情況是監管不太到位。”劉勇説。

  蘭州市食藥監局餐飲服務監管處副處長韓瑩表示:“因為市場競爭激烈,蘭州‘小飯桌’提供的服務項目逐漸增加,由原來僅僅提供午飯的集體用餐活動發展成為‘接孩子-吃午飯-睡午覺-送孩子’的午托模式,有的還開設了下午作業託管和晚餐託管模式,孩子們甚至可以在‘小飯桌’過夜。這個時候,小飯桌便涉及消防、燃氣、電力、教育、物業、治安、公安等各個部門、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監管。如果僅由我們食藥局一個部門來牽頭的話,力量就太薄弱了。”

  韓瑩透露,2014年8月,蘭州市曾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小飯桌”這一業態隸屬各區政府監管,將管理權下放,每個區根據自己轄區的情況制定各區“小飯桌”監督管理規定。

  那麼,各個區政府又是怎麼履行監管責任的呢?

  蘭州安寧區食藥監局副局長陳國謀表示,安寧轄區內持有證件的“小飯桌”僅有28家,登記備案的為54家。而此前,安寧區食藥監局通過聯合區教育局和轄區內的多家中小學進行合作,通過班主任詢問的方式,摸底了全區“小飯桌”的基本狀況。根據該調查顯示,安寧區存在150余家“小飯桌”。

  “‘小飯桌’作為社會的新興業態,取締是不太可能的。雖然存在一些問題,但確實有家長沒有辦法給孩子準備午餐。我們主要的工作是針對問題去解決,而不是取締。”陳國謀説。

  韓瑩則認為,隨著“小飯桌”職能的多元化,食藥監局目前只負責發放餐飲安全許可證,管理小飯桌的廚房安全。但“小飯桌”廚房中的燃氣安全、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則應由其他部門監管。

  但各部門聯合監管並非一蹴而就。韓瑩表示,2014年年初,蘭州市安全生産委員給全市“小飯桌”增加了燃氣使用安全的要求。在落實過程中,食藥監局邀請住建局安排燃氣公司工作人員一同進行“小飯桌”的安全評定。然而,一段時間後,燃氣公司出現人手短缺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耽誤了“小飯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正常辦理,聯合審批出現問題。

  蘭州市教育局有關人員則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蘭州七里河區教育局辦公室楊主任告訴記者,他們(教育部門)主要負責教學工作,“小飯桌”由社會人員開辦,並且是學生們在放學以後進行的相關活動,他們無權發放相關證件直接進行監管,只能確保教師不去開辦“小飯桌”,同時以協助身份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我覺得最有效的解決辦法是蘭州市中小學向沿海、華東地區看齊,由學校統一配送營養餐,免除家長的後顧之憂。”韓瑩説。

  本報蘭州3月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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