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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來臨謹防四大理財騙局

  • 發佈時間:2015-03-10 11:29:22  來源:南昌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理財被忽悠,存款被變保險,投資掉進陷阱裏……在“3·15”來臨之際,我們為您盤點近期在理財行業較常發生的騙局,以提醒廣大投資者增強風險意識,謹慎選擇投資渠道。

  騙局一

  分紅險保障功能不強

  很多被忽悠購買分紅險的投資者都是通過銀行銷售人員介紹和推薦的,誇誇其談稱資金可以隨時支取,每年有7%~8%的收益等來誤導投資者。

  其實,目前銀行代銷的大部分保險都是分紅型和投連型保險,這類保險的整體保障功能不強,整體保費較高,而且分紅險中的分紅並不保證。

  對於這類産品,如果真有保障需求,最好去保險公司或其官網、第三方銷售平臺或者選擇保險代理人購買保障性的保險,分紅型或者投連型保險,並不適合所有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留意合同説明,了解産品本質。

  如果已經購買了分紅險,而且已經錯過了猶豫期(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10天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並申請撤銷並退還已收全部保費),那麼建議不要輕易退保,否則只能領到有限的現金價值和紅利。

  騙局二

  民間借貸怎樣投資才靠譜?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企業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協商貸款利率、期限及貸款抵押等條款,合同即可生效。貸款利率不得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目前,只有極少數銀行開通了針對某些地區的個人無抵押貸款品種,而且需要到銀行面簽合同,提供工資卡的銀行對帳單等。

  由於法律只保護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之內的借款利率,超出部分,不予保護,所以一味追求“高息”並不保險。

  參與民間借貸時,一定要到對方公司進行實地查看,並簽訂正式合同而非口頭協議,借款合同最好向律師諮詢一下有沒有違規條款。

  此外,保留對方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身份證複印件,並辨明真偽十分有必要。

  騙局三

  投資P2P了解平臺很重要

  很多P2P平臺以高利為誘餌,採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佈虛假招標資訊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最後卻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讓投資者猝不及防。

  這些平臺共同的特點是沒有合作的金融擔保機構;平臺對借款項目進行自擔保;利用高息吸引投機類的投資者,如年化利率高於30%以上。

  因此投資者在選擇P2P時,平臺很重要!不僅要了解平臺的背景,如風險控制能力、自有資金實力,平臺的運作模式也很重要,如借款人來源,選擇有抵押的人作為借款人,基本可以保障100%安全,但以信用借款人,主要以徵信單、房産證、收入證明等作為評估參考依據,其風險仍存,不可能完全避免。

  騙局四

  小心非法集資的華麗外衣

  其實很多投資騙局都是變相的非法集資,除了上述騙局形式,還有很多:

  (1) 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援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獲得或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 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佈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資訊,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人們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後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3) 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或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群眾投入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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