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董事長王填: 電商平臺應對銷售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3-09 07:3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桂小筍
在今年的兩會中,電商的相關問題依舊是與會代表們的關注熱點,這不,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長王填提交給稅務總局和工商總局的兩份建議裏,就全部提到了關於電商平臺的相關問題。
《證券日報》記者得到的這兩份建議顯示,無論是在給稅務總局的建議裏還是給工商總局的建議裏,王填都提到了關於電商平臺對“入駐平臺商家的銷售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相關事項。
建議稅務部門
創新網路徵稅手段
王填在建議中提及,目前網路購物巨大的稅源、費用流失主要是因為對網上銷售沒有立法,各級稅務等職能部門沒有可依循的法律法規。電子商務的特點給傳統的管理方式帶來挑戰,暴露出稅收法律制度以及其他管理的許多空白和盲點。
因此,王填建議所有入駐電商平臺的商家都必須實名登記,這是為了解決目前電子商務中存在的諸如偷稅漏稅、假冒偽劣、智慧財産權被侵犯後維權難、售後服務難等情況,這些情況出現在很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此類侵權的商家隱身於網路之後,很難找到,維權、打擊都很困難,基於此,電商平臺必須對入駐的電商專家進行監管,對商家的資料必須進行審查,並要有強有力的制約機制;建議稅務部門創新網路徵稅手段,電商平臺應該進行代扣代繳,以確保電商平臺交易徵稅的可操作性和便捷性;建議在正在孕育當中的《電子商務法》應該設立條款,要求電商平臺對入駐平臺商家的銷售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如補充連帶責任(是指在第一責任人不承擔或不能承擔的情況下,其他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這樣方能促使電商平臺盡最大責任和力量來解決其存在的問題。
價格戰涉嫌不正當競爭
此前電商平臺頻頻出現的價格戰背後,低價傾銷的問題也時有爭議,此次,王填在提案中認為,目前電商有一個怪圈,很多賣家為了競爭紛紛不惜虧本低價拋售,然而雖然短期取得了一定的好處,但是這對於整個電子商務危害很大。競爭始終在低價方面展開,從而出現絕大多數電子商務平臺燒錢不賺錢的結果。
而且,“這個癥結不解開,將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一是電商的競爭始終盤旋在低水準的位置,二是會擠壓産業鏈的上游和下游,從而導致相關産業出問題,最後損害的還是消費者。從另一個角度來説,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銷售商品,也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王填在提案中稱,對於刻意用超低價進行價格戰、甚至低於成本價銷售的惡性競爭行為要進行制止,以防止擾亂市場秩序,阻礙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電商之間持續升級的價格戰,暴露了中國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單一。在大打價格戰的背後,卻忽視了核心競爭力和服務水準等的提升。過分的價格戰明顯不利於可持續與健康發展,對上游的生産廠家形成了嚴重擠壓。”因此,建議監管部門對於違反法律的低價格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查處,以維護電商領域的良性競爭。
除上述問題之外,王填的提案中還涉及了關於電商領域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問題,例如,在法律適用方面,由於我國九成以上的電子商務年交易是以C2C形式從事B2C交易,涉及的監管部門眾多,各部門出臺的政策及管理措施常出現不一致、不協調甚至矛盾的現象。並且,由於立法的滯後與法律的不完善,各級法院在審理電子商務智慧財産權案件的過程中也常發生爭議。這就涉及到相關法律或政策的協調問題。
因此,建議立法部門對於電商這一新生事物領域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規範、統一,以便職能管理部門以及司法部門有法可依而不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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