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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封”不再是拒退理由

  • 發佈時間:2015-03-07 07:35:13  來源:長春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春晚報記者 祝微

  即將於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處罰辦法》)無疑再次給電商套上了“金箍”。已經拆封的網購商品,到底能不能無理由退貨?這一問題近日在網路上引起消費者、電商經營者的關注,大家紛紛就此發言,引發了一場不小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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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拆封”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理由

  據了解,《處罰辦法》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于2015年1月5日公佈,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處罰辦法》共22條,對新《消法》規定的經營者義務進行了具體細化,對經營者不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義務的行為明確了相應的處罰以及行政處罰的原則和程式。《處罰辦法》對新《消法》規定的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品質要求、有關商品和服務的宣傳行為以及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網購等7天無理由退貨、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商品和服務“三包”責任等內容作了具體規定,還對從事修理加工、裝飾裝修以及有關仲介服務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明確了行政處罰。

  就《處罰辦法》中對於無理由退貨處罰的規定,記者昨日採訪了市消協秘書長鐘萍。她表示,其實在去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法》中就對網購在退貨上進行了約束,即“7天無理由退貨”,也是新《消法》最大的亮點之一。可現實中,一些商家卻以各種理由拒絕無理由退貨。《處罰辦法》列舉了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經營者不履行“7天無理由退貨”的具體情形,規定了經營者故意拖延和無理拒絕的4種情形以及懲罰依據。今後,如若消費者在網購時發生退貨糾紛,再也不用擔憂賣家無理拒絕退貨申請了,“7天無理由退貨”將成為現實。

  也就是説,3月15日起,經營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或未經消費者確認、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以及收到貨卻不辦退貨手續或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併超過15日的,視為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可處以50萬元以下罰款。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網購商品都享有後悔權。新《消法》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但以下幾種商品除外: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電腦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以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

  對此,經常網購的小薇認為,雖然新《消法》中後悔權的規定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同樣也應替商家考慮,例如內衣、打底褲、襪子和一些散裝的糖果、牛肉粒、魚片等食品,這些市民貼身穿著的服裝和散裝但不易腐爛的食品如果同樣享受後悔權,那麼對消費者來説並不是一件好事。

  “例如我曾經網購的一款牛肉粒,吃了兩粒後發現特別硬,根本咬不動,商家很負責,給我退了貨,雖然每粒牛肉粒都有單獨包裝,可誰又能保證其他的牛肉粒沒有被打開過呢?”小薇認為,其實對於一些商品,應更明確地列出不適用於“7天無理由退貨”,這樣既保證了消費者的安全,也保障了商家的利益。

  “《處罰辦法》雖然將‘7天無理由退貨’落到了實處,但對於消費者來説也並非好事。”網店店主張女士告訴記者,除了新《消法》規定的不符合退貨條件的幾類商品外,還有一些商品也不適合退貨,比如奶粉、飲料等食品及化粧品等。尤其是一些價格上百元的化粧品,外包裝損壞後將很難進行二次銷售,拆開包裝的奶粉更是無法再次銷售,如果商品被拆封再退貨,則更難保障商品品質。

  “尤其是一些帶防偽碼的商品,一旦包裝被拆開,那麼肯定要破壞防偽碼,這樣的商品根本就沒法再次銷售。”因此,她認為《處罰辦法》還應該進一步細化規定,真正地從根本上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

  對此,還有些電商經營者認為,《處罰辦法》的實施對正規賣家影響並不大,但對一些“黑心”賣家的約束將十分明顯,“虛假宣傳、出售假冒商品,這樣的賣家以後將很難在電商領域生存”。

  鐘萍表示,新《消法》實施近一年,其中“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為網購提供了法律保障,欺詐行為更是要受到3倍懲罰。但在實施中,退貨商品是否影響二次銷售,退貨運費由誰承擔等問題成為阻礙消費者順利退貨的重要因素,也成為解決消費糾紛的難點。

  《處罰辦法》的實施對於消費者來説無疑是利好,對於電商經營者來説雖然要求更為嚴格,但長遠看也是總體向好。不論是新《消法》還是即將施行的《處罰辦法》,法律只是一方面,市場的規範還要靠行業自律,需要電商平臺負起責任。新規的實施從長遠來看會鼓勵更多的人嘗試網路購物,最終規範市場,拉動內需。

  “雖然消費者和電商經營者表示很多商品不適用於後悔權,但新《消法》也同樣列出‘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因此,如果是這類商品,那麼雙方約定後完全可以按照約定執行,這樣既保障了商家的權益,又保證了消費者的利益,同樣不用擔心二次銷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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