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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探索新思路

  • 發佈時間:2015-03-07 02:29:3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已經登頂全球的國內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一方面搭乘著金融改革的順風車扶搖之上,另一方面卻不斷傳出跑路、違規、叫停等負面資訊。如何看待和監管這一行業,成了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抓大放小”“扶優限劣”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賀強説,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改革以來,金融領域改革顯著提速,金融監管機構也充分認識到市場化思維對於金融監管的重要性,得益於此,國內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獲得了井噴式發展。

  致公黨中央提議,根據網際網路金融不同的産品和業務類型,將其納入包括“一行三會”和地方政府金融局(辦)在內的金融監管框架內。

  賀強今年提出了《關於完善金融監管機制充分釋放市場活力的提案》。他認為,行業監管一般分為行政監管和市場監管,前者主要通過政府行政機構實施監管,後者以法律約束和行業自律為主。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機制是以行政監管為主、市場監管為輔。隨著近年來網際網路金融的高速發展,這一機制已經逐漸難以滿足金融行業發展的需求。改革的下一步方向應該是加強市場監管,釋放市場活力。

  賀強表示,在雲計算大數據充分發展的今天,金融監管應該有理有據,“理”是法律法規,“據”則是科學量化的評價依據。建議監管摒棄經驗主義和教條主義,建立科學量化的風險評價機制,利用科學模型,得出量化的評價指標作為監管決策的參考和支撐。這也是科學監管的必然趨勢。

  賀強建言,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應該摒棄一刀切,實行分級監管。針對規模體量較大的創新産品和服務,不能單方面從可能産生的負面影響來定義監管的鬆緊。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也應當作為監管幅度調整的重要參考,進而避免過於從風險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視了從行業發展角度“扶優限劣”。

  “網際網路+”推動産業升級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騰訊公司CEO馬化騰帶來了四個建議,其中包括《關於以“網際網路+”為驅動,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建議》。

  他呼籲,我們需要持續以“網際網路+”為驅動,鼓勵産業創新、促進跨界融合、惠及社會民生,推動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創新發展。

  事實上,“網際網路+”不僅正在全面應用到第三産業,形成了諸如網際網路金融、網際網路交通、網際網路醫療、網際網路教育等新業態,而且正在向第一和第二産業滲透。馬化騰表示,工業網際網路正在從消費品工業向裝備製造和能源、新材料等工業領域滲透,全面推動傳統工業生産方式的轉變;農業網際網路也在從電子商務等網路銷售環節向生産領域滲透,為農業帶來新的機遇,提供廣闊發展空間。

  馬化騰建議,應當從頂層設計層面制定國家的“網際網路+”發展戰略,推動“網際網路+”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儘快出臺,促進網際網路與各産業融合創新,在技術、標準、政策等多個方面實現網際網路與傳統行業的充分對接,並加強網際網路相關基礎設施的建立。

  馬化騰還認為,應當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強化部門間協同監管,實現快速響應、聯動處置,形成融合市場的監管合力,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政府應在鼓勵創新的原則下逐步完善和規範新的生産服務方式,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給予新事物發展機會和空間。

  雖然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已經給我們的經濟和社會帶來了巨大的改變和深遠的影響,但是馬化騰認為,國內很多行業還缺乏對於“網際網路+”的正確認知,擁抱網際網路的積極心態尚未確立。

  一個明顯的表現是,不同行業對於網際網路的認知存在較大差異。除此之外,一些企業不相信網際網路的巨大作用,對“網際網路+”抱著觀望的心態;或者是已經有改變的意願,但由於自身惰性和歷史慣性,一直未能付出行動。

  這些認知不足其實阻礙了某些行業及相關企業借助“網際網路+”的手段來改造自己,提升生産效率,實現轉型升級,激發新的活力。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成當務之急

  談及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平臺倒閉、跑路現象時,“監管成為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當務之急”就成為大家的共識。

  全國政協委員、永隆銀行董事長、招商銀行前行長馬蔚華認為,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政策亟待落實。但是,他也認為P2P行業是新生事物,需要一定的包容來鼓勵其創新與發展,避免監管過度、過緊而導致行業發展失去活力。因此,馬蔚華提出“有節奏的、鬆緊適度的監管”措施。

  全國政協委員、保監會原副主席李克穆在談及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時同樣用到“審慎”二字,他一方面希望網際網路金融相關監管辦法儘早出臺;另一方面他也認為網際網路金融日新月異,其快速發展使得監管工作難度加大,監管措施既要能讓它很好的發展,又要能保護消費者利益。

  記者注意到,上海市政協委員、快錢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關國光此前在地方兩會時也表示,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實質混業的綜合金融服務模式與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不完全匹配,這實質是我國經濟過渡階段的體制性障礙。他建議,政府在出臺相關監管政策時,希望進一步創新行業監管思路,對於混業網際網路金融産品,監管要順應市場發展,將監管從形式監管引導到風險監管,鼓勵支援風險可控的混業創新産品,從體制上探索更適合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模式,推動金融體制深化改革發展。

  關國光認為,在發展網際網路金融過程中,同時應不斷推進網際網路金融與産業的結合,通過網際網路金融促進直接融資渠道建設,讓金融資源真正流向優勢産業,引導網際網路金融真正服務實體經濟,全面推動實體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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