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法律手段根治秸稈焚燒——訪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潛江市委書記張桂華
- 發佈時間:2015-03-06 10:52: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因農作物秸稈焚燒而造成的空氣污染加劇等系列問題,已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今年2月1日,湖北省人大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關於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從省級層面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進行了規定。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潛江市委書記張桂華説,湖北省將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上升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這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完善治理的重要體現。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一年秸稈産出約為7億~9億噸,其中至少有近1/3被焚燒,其造成的污染和資源浪費可想而知。以潛江市為例,全市國土面積2004平方公里,擁有耕地160萬畝,每年産生秸稈總量100萬噸以上。目前,潛江市秸稈綜合利用率不到30%,其中還田率不足20%。
“立法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關乎民生,合乎民情,順乎民意。”張桂華説,只禁不用,只堵不疏,無法解決秸稈焚燒難題。要從國家層面立法,大力推進秸稈利用資源化,深化秸稈加工利用;大力推廣秸稈能源化,提升生物能源利用技術水準;大力推動秸稈利用肥料化,提高秸稈肥料利用率。
張桂華建議,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進行立法,要做到源頭防控、以禁促用,綜合施策、以用促禁,重點解決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解決補貼問題。建議國家對加裝粉碎還田農機具裝置納入補貼目錄,同時,加大對秸稈回收利用的經營者(企業)的補貼力度,制定秸稈回收利用補貼政策。二是解決對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的扶持問題。出臺秸稈産業發展扶持政策,對個人、團體和企業發展農作物秸稈利用産業給予政策扶持、財政補貼和金融支援。鼓勵發展生物質燃料等技術,對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生産、秸稈氣化技術應用等給予適當資金支援,對專業合作組織和企業購置秸稈處理機械給予信貸支援。三是解決監管主體的問題。建立以各級政府為主體、多部門聯合執法體系,促進形成縣鄉為主、村組落實的聯防聯控機制,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加強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