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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龔曙光:立法保障文化健康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3-04 17: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歐陽夢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4日訊 (記者 歐陽夢雲)“現在我們的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的發展處於速度快、品質好的階段,需要用法律來保障它們繼續沿著健康有序的方向前進。”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龔曙光在駐地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這位做文化産業出身的代表,説起文化歷程發展充滿激情。龔曙光代表表示,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國文化事業發展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發展速度是建國以來最快的。我國文化産業呈現出蓬勃發展態勢,文化産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不斷上升,並成為産業創新的源泉和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龔曙光代表認為,加快文化立法進程是文化發展的剛性需求。文化産業是特殊産業,既要通過生産文化産品,創造社會財富,同時也要為社會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正能量。對於文化産品的生産者、銷售者要以法律形式來規範其社會責任。文化市場相應的行政管理部門也要認識到文化産品的社會屬性。

  “小微文化創意企業去貸款,銀行要求用實物和不動産來質押,而文化産業中最有價值的是人的創意,但銀行認為創意不能質押,那就制約了企業進一步發展。”説到目前文化産業發展中的一些法律滯後問題,龔曙光深有感觸。文化企業具有輕資産、産品收益不可預期等産業特徵,不僅融資困難,而且我國還缺乏文化資産價值評估體系。

  談到出版業,龔曙光代表也認為存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版權代理制度不完善、行業標準不統一、版權合同跟不上時代發展等問題。

  “這些涉及文化方面的立法,要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中來加快完善。”龔曙光代表建議,以加強文化立法為核心,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文化法制體系。加快文化立法進程,推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産品促進法、網路安全法、電影産業促進法等文化立法重點項目儘快出臺實施。

  “通過立法,確定一個公民所應該享有的文化權利,規範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和文化市場行為,使法制建設更大程度地貼近文化發展實際。”龔曙光代表對文化立法充滿期待,我們要把依法治國所形成的力量,轉變為推進事業和産業發展的能量,形成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文化法律制度體系,從而協同發揮法律與文化在國家治理過程中的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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