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核發2015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額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3-03 14:30:36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有關單位:
為履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哥本哈根修正案),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以及《關於實施四氯化碳生産配額許可證、使用配額許可證及銷售登記證管理的通知》(環函〔2005〕289號)的有關規定,現核發江蘇優士化學有限公司等25家單位用於原料、試劑及助劑用途的2015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額許可證。
請你單位嚴格按照核定的使用配額組織生産,並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向我部報送2015年度四氯化碳使用和採購情況。
我部將委託企業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你單位四氯化碳使用配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組織有關專家對你單位生産情況進行核查。
附件:2015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額許可證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2月26日
抄送:天津市、河北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局),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