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新規範推出7項便民措施
- 發佈時間:2015-03-03 09:26:49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在新聞通報會上通報了稅務部門支援外貿出口、規範出口退稅管理的情況。今年2月1日起,全國稅務機關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範1.0版在全國國稅機關施行。
稅總相關負責人介紹,退稅規範梳理了散見於600多份文件中有關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的規定,依據新優化的辦理退稅業務流程進行了歸集和創新完善,共推出了7項便民服務措施。
下放審批許可權。將管理難度小、便於徵退稅銜接的對生産企業退稅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縣(區)國稅局審批,停止執行市、縣局兩級審批。考慮到外貿企業情況相對複雜,原則上其退稅繼續由市國稅局審批,有條件的地方由市局下放到縣(區)局審批。
實施分類管理。根據納稅信用管理辦法、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公佈辦法,結合出口企業的經營情況,對納稅信用好的企業實行先退後審;對納稅信用差的企業,強化管理,從嚴審核,排除疑點後方可退稅,改變過去無差別的管理辦法,使信用好的企業出口退稅時間進一步縮短。
簡化審核程式。最大限度實施電腦自動比對資訊,減少人工審核項目,將生産企業人工審核項目由14項減為3項,外貿企業由21項減為5項。
加快退稅進度。對納稅人申報的符合規定的出口退(免)稅,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如果企業的出口退(免)稅管理類別為信用好的第一類,這一時限要求將縮短至2個工作日以內。
優化退稅服務。提供網路申報、自助辦稅申報等多種服務方式。對疑點資訊全面推行地區間網上函調,並規範往復各環節要求,縮短函調時間。加快稅庫銀聯網,縮短退稅退庫時間。採用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企業辦理退稅免費提供政策宣傳和業務提醒。
規範管理流程。規範出口退稅崗位設置,細化崗位責任,明確審核程式,並固化到資訊系統中。加強上級對退稅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求各省國稅局3年實現一輪檢查和督察全覆蓋。
強化風險防範。定期向企業通報相關退稅風險資訊,引導出口企業建立風險內控機制。規範騙稅疑點實地核查程式,完善出口退稅預警評估機制,突破過去退稅審核“就單審單”的局限,進一步提高風險防範和打擊的針對性、及時性、有效性,有利於形成“內控外防”的防範出口騙稅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