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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慶後建議加大對網路謠言的刑事打擊力度

  • 發佈時間:2015-03-02 07: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日訊(記者 佟明彪)“自媒體時代”的到來為社會公眾提供了自由發表意見的平臺,同時也帶來了網路謠言的肆虐,這些謠言不僅影響到了一些企業的利益,也越來越成為影響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的一大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後對此建議,加大對網路謠言的刑事打擊力度,同時也要儘快建立資訊的權威發佈平臺,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切實履行職能,保障公眾對真相的知情權。

  宗慶後表示,少數在網路世界擁有一定影響力的個人或者機構,或出於引起公眾關注的目的,或被意圖從事不正當競爭企業的雇傭、指使,炮製一些毫無科學依據卻又聳人聽聞的虛假資訊,對他人特別是一些知名企業及其産品進行詆毀,而大量不明真相的網民又紛紛對這些虛假資訊進行轉發傳播,往往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和巨大經濟損失。

  據宗慶後介紹,娃哈哈在2014年就多次受到各種網路謠言的攻擊。例如有人炮製所謂的“科學實驗”,稱“營養快線”烘乾形成凝膠,“能當避孕套”;毫無依據地説喝娃哈哈的飲料會引起白血病、貧血、禿髮、缺鈣和軟骨病、智商不發育等等。“截止2014年底我們一共蒐集到相關內容6000多條,轉發量達上千萬次,造成大量消費者不願購買我們的産品,銷量急劇下滑,給帶來鉅額的經濟損失。同時這種造謠行為亦造成老百姓對我國食品安全的恐慌,也對中國食品在國際上的形象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宗慶後稱。

  對此,宗慶後建議加大對網路謠言的刑事打擊力度,同時儘快建立資訊的權威發佈平臺,對謠言進行及時澄清。他表示,針對網路謠言傳播迅速的特點,相關部門應當主動從速進行打擊。對於在網路上發佈攻擊他人的言論的,應當由發佈者來對其言論的真實性負舉證責任,只要受害企業提供了相關網路連結等基本資訊,公安機關應當通過偵查手段追查發佈者並要求其對其言論舉證,如不能舉出充分的證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且即使發佈者沒有直接進行造謠詆毀,而是隨意發表誤導性、猜測性的言論而導致謠言傳播造成惡劣影響的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形成有效遏制網路謠言的法律氛圍。

  同時,儘快建立資訊的權威發佈平臺,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切實履行職能,保障公眾對真相的知情權,在相關法律中明確職能部門對於謠言的澄清義務,規定各職能部門在接受受害企業申請後一定期限內要對相關網路資訊是否屬實及科學真相作出澄清,否則就要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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