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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計程車春節不打表:特定時期可理解

  • 發佈時間:2015-02-28 13:51: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2月28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2015年1月全國價格舉報情況:在1月受理的3561件價格舉報件中,熱點行業前五位依次為:交通運輸、房地産及物業管理、商品零售、醫藥和資源價格。舉報件數最多的五個省區市依次為:北京、廣東、重慶、江蘇、上海。通過撥打12358電話反映價格違法行為、諮詢價格政策依然是群眾的最優先選擇,網路舉報和移動端舉報呈上升態勢。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李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桐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二位嘉賓,你們對這組價格舉報數據怎麼看?有沒有想到交通運輸行業居舉報首位?

  李斌:我認為交通運輸在情理之中。因為1月份、2月份趕上春運,無論是鐵路、公路還是航空運輸,可能都會存在一些的服務不到位,甚至一些違約的行為,因此這面投訴居多也不足為怪。但是也注意到數據顯示,停車的投訴居然會位居榜首。這裡面五個地區,北京上海重慶三個直轄市,廣州裏面有廣東,廣東省裏面有廣州和深圳,江蘇又是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所以,這些城市的汽車保有量非常高,交通擁堵和停車難有一定必然性的。

  邵桐:這五個城市的經濟發展速度,決定了消費者生活當中必然會遇到很多的消費問題。之所以會集中在這個五個行業當中,也是這五個行業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基本上衣食住行必不可少的東西,所以這些糾紛集中在這五個行業也是理所當然的。

  經濟之聲:在眾多價格投訴中,停車收費方面的投訴一直居高不下。根據投訴分析,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涉及三個方面。首先是部分社會停車場明碼標價不規範,工作人員不按標價收費,比如市中心商圈的一處停車場,標6元/小時,卻按10元/小時收取。還有車主反映,節日期間有一些停車場明碼標價不規範,沒有註明收費標準,有的停車場票據不規範。對於這些問題,物價部門該如何進行處理呢?

  李斌:首先,它是有一個明碼標價的要求。如果是政府指導價,必須按照基準價的浮動範圍進行浮動,不可以超越上限。如果是市場自由定價,一個是供求關係,一個是經營成本。現在,在一個商圈裏面,非常繁華,很多的車都需要停的。標6元/小時,卻按10元/小時收取。實際上這確實是一個價格違法行為。但是問題在於我們的車主那麼多人,誰會為了幾塊錢的停車費天天去投訴,天天去起訴呢?

  邵桐:從一個消費者來説,車主沒有太多的跟經營者討價還價的餘地。你想停,您就擱這。如果你不停你可以走。所以,經營者也是利用了這種在市場當中的優勢地位,來迫使消費者就範。

  經濟之聲:交通運輸收費本該是屬於政府指導價範疇,如果超出指導價,是否就視為違規?另外,我們節目也接到類似過年期間計程車不打表,進行加價載客的投訴。這些法律上怎麼定性?

  李斌:首先,這種事情我遇到過,我回我們老家的時候,當地計程車統一都把價格抬高了,就是一口價,這肯定要高於打表的價格,可能要高於30%左右,甚至高於更高。但是為什麼沒有投訴,因為他們説了,春節你們都在家裏面過年了,我們在外面跑活呢=,我們也挺不容易,還有這麼多份兒錢,所以多要一點錢,算是對春節跟親人不在一起的團聚的感情的彌補。從這個意義上説,他們也挺可憐的。但是從法律上來説,這是違法的。我們都知道,我們跟計程車之間是一個旅客運輸合作的關係,但是這裡面交易的習慣和政府要求是什麼呢?按照表來計價,要計算里程和等候時間。

  各個出租公司都協商好了,要麼有明確的協商,有共謀,要麼就是有默契。總之,不能搞價格競爭,憑什麼我們都提高了,你還按照原價打表走,那這個行業容不得你。但是這種行為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按照價格法的規定,是惡意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邵桐:其實我是這樣想,因為既然是正規的計程車,就不要把自己跟黑車劃一個等,因為黑車沒有正常的經營資質。但一個正規的計程車,在出租的過程中,應該守法經營。但是現在我同意就是在某一個相對的時段,比如春節期間。特定的時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成為一種常態,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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