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資參與養老服務 可免征增值稅營業稅
- 發佈時間:2015-02-26 09:32:28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
民政部網站25日發佈資訊,民政部近日聯合發佈了《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在城鎮社區舉辦或運營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獨居、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養、助浴、健康、休閒和到府照護等服務,並協助做好老年人資訊登記、身體狀況評估等工作。此外,對民辦養老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營業稅。養老機構在資産重組中涉及的不動産和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在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機構養老服務方面,《意見》提出,支援採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間資本合作)等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養老機構跨區聯合、資源共用,發展異地互動養老,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養老機構。支援機關、企事業單位將所屬的度假村、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等轉型為養老機構,支援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
為推進醫養融合發展,《意見》提出,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對養老機構設立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給予大力支援,積極提供便利;按規定進行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符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要按規定申請納入定點範圍。
《意見》還提出,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投入。有條件的地區,可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充分利用支援服務業發展的各類財政資金,探索採取建立産業基金、PPP等模式,支援發展面向大眾的社會化養老服務産業,帶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通過中央基建投資等現有資金渠道,對社會急需、項目發展前景好的養老項目予以適當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