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十部委聯合發佈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2-26 08: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從2月25日民政部網站獲悉,民政部等十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養老産業發展的具體舉措,並就推進醫養融合發展、完善投融資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加強人才保障、保障用地需求等作出了相關規定和政策優惠。
《意見》提出完善投融資政策,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投入。有條件的地區,可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充分利用支援服務業發展的各類財政資金,探索採取建立産業基金、PPP等模式,支援發展面向大眾的社會化養老服務産業,帶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通過中央基建投資等現有資金渠道,對社會急需、項目發展前景好的養老項目予以適當扶持。
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援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援民辦養老服務發展的資金不得低於30%。
鼓勵通過財政貼息、補助投資、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援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推進實施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研究以養老服務産業為基礎資産的證券化産品,穩步推進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投資養老服務業。
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範圍,允許民辦養老機構利用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産權明晰的房産等固定資産辦理抵押貸款,不動産登記機構要給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意見》提出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對民辦養老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營業稅。養老機構在資産重組過程中涉及的不動産、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進一步落實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養老服務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優惠。對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老人護理等家政服務,在政策有效期內按規定免征營業稅。
對符合條件的民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民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的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經批准設立的民辦養老院內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的場所免征耕地佔用稅。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文 風)
期貨法起草組正修改完善草案稿
本報訊 記者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了解到,目前,期貨法起草組正在按照起草工作計劃,有序推進,進一步修改完善草案稿,爭取早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在去年3月份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韋江宏等31位代表提出議案認為,現行期貨法律制度存在位階低、缺乏解決期貨糾紛法律依據、行政管理色彩濃、期貨市場創新空間受限制等問題,建議加快期貨法立法進程。(朱寶琛)